内蒙古两名未成年女孩遭侵害立案后撤案,家属维权之路走得艰难
事情发生在 2024 年 7 月,当地有两个未成年女孩,一个刚满 12 岁,一个只有 13 岁,都还没到十四周岁,属于法律里重点保护的幼女。
两个女孩都出面陈述,自己被两名年满16周岁的男孩先后侵犯,过程里男孩还拍了视频,之后拿视频威胁女孩,逼迫女孩再私下见面,女孩心里一直害怕,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跟家里说实话,直到后来牵扯出别的纠纷,这件事才彻底暴露出来。
家里人知道孩子遭遇之后,第一时间带着孩子去派出所报案,公安受理之后,立刻按照强奸刑事案件正式立案,当天就把两名涉事男孩控制住带回问话,两个男孩在审讯的时候,没有否认和两个女孩发生过关系,全部如实承认了这件事。
本以为人证口供都齐全,后续会依法追究2个男孩的刑事责任,可谁也没想到,立案过去4个月,当地公安直接出具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写明案件没有犯罪事实,不再继续追查两名男孩的责任。
公安给出撤案的核心理由有两点,第一是两名男孩供述,和女孩发生关系全程是女孩自愿的,不存在强迫、胁迫行为;第二是两名男孩声称,从头到尾不知道两个女孩真实年龄只有12、3岁,看着外形、谈吐误以为她们已经成年,所以认定达不到刑事犯罪标准,直接撤案处理。
消息传到两个受害女孩家里,两家人的反应完全不一样。其中一户家属在多次沟通之后,最终选择放下这件事,不再继续申诉,不想再反复拉扯,让孩子反复回忆痛苦经历,给孩子造成二次心理伤害。
但另一名13岁女孩的家人始终没法接受这个结果,自家孩子未满14岁,身心都受到巨大伤害,还长期被对方拿视频威胁,仅仅一句自愿、不知情年龄,就直接撤案,家里人心里根本过不去这个坎,从撤案之后就不停走正规申诉渠道维权。
家属先是向公安申请复核,公安核查之后维持撤案决定,又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希望检察院介入重新审查整件案子的证据和办案流程,检察院经过完整核查之后给出答复,没有查到公安办案过程存在违法操作,认定公安适用法律准确、全部流程合规,依旧没有支持家属的诉求。
家属没有就此停下,一次次递交材料、反映情况,每一次申诉,得到的结论都是维持原有撤案结果,多次维权全部失败。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和不满12周岁女孩发生关系,直接认定对方一定知道女孩是幼女,百分百构成强奸罪;但对于已满12、不满14周岁的女孩,判断标准会区分情形,要是嫌疑人能拿出充分证据,确实完全看不出对方是未成年人,双方自愿、情节轻微,法律上存在不认定犯罪的空间。
办案单位当时综合了双方笔录、现场证据、女孩日常言行打扮、双方聊天记录等全部材料,认为两名16岁男孩确实无法判断女孩真实年龄,同时没有暴力强迫行为,认定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按照相关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作出撤案处理。
可站在受害女孩家属的角度,这个结论很难让人信服,自家孩子年纪太小,心智根本不成熟,所谓自愿不能作数。
事后还被对方拿视频持续要挟,已经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女孩后续查出焦虑抑郁,长时间没办法正常上学生活,实实在在承受了长久的精神痛苦,在家人眼里,这种伤害已经很严重,根本算不上情节轻微。
一边是公安、检察院多轮核查得出的法定结论,一边是受害家庭难以抚平的委屈,两边的立场和考量完全不一样,矛盾也就一直存在。
两名涉事男孩刚满16周岁,本身也属于未成年人,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会有从轻考量,但很多群众觉得,不能因为嫌疑人未成年,就忽视两名更小女孩受到的伤害,12、3岁的孩子没有完整分辨是非、保护自己的能力,本该得到法律全方位保护。
现在案件撤案,两个男孩没有承担任何刑事处罚,只是走完问话流程之后恢复自由,不少人心里很难接受。
整件事走到现在,现状已经固定,多次申诉全部没有改变撤案结果,家属想要推翻原有结论,现有证据很难支撑诉求。
这件事也给所有家长敲了警钟,一定要管好自家未成年孩子的社交,提醒孩子不要随便单独见网友,遇到陌生人胁迫、威胁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不要独自隐忍。
同时也能看出,针对12到14岁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法律认定标准存在弹性,同样的案情,不同角度看待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论,也让普通大众清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案件,办案机关会结合口供、外形、聊天记录、伤害后果等全部细节综合判定,不是只看受害一方的陈述下定论。
整件事没有后续重启侦查的消息,受害女孩家属的维权诉求暂时没有得到支持,这件事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低龄女童保护、未成年人之间涉性侵害案件的法律判定尺度,大家也都希望后续相关法律细则能更细化,更好地守住未成年孩子的安全底线,减少类似让受害家庭难以释怀的情况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