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了!”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男女关系后,男方总是哐哐砸钱,但没多久男方就腻了,不仅跟女方分手,还非要女方把所有的钱全还给他。但女方一分不想还,男方一句废话没有,直接把女方给告了。最后院方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
砸钱谈恋爱,分手就要退款,真能算数吗。乌鲁木齐有位已婚老板缴纳了学费。6月15日,这起纠纷的判决结果公之于众,瞬间引发轩然大波,众人皆为之侧目。
李某(化名)做生意,手里有钱,家里有个把他从头陪到尾的妻子。日子一好,他心就飘了,饭局上遇到王某(化名),年轻亮眼,他动了心。
很快,两人热恋。每次见面就送礼,手机是新款,金饰跟着买,转账一笔一笔,数字上去得快。王某沉浸在被宠的节奏里,李某也享受新鲜感。
家里这边,李某越来越冷,话少,回家的脚步也慢。夫妻二人凝视着这段徒具其表的婚姻,曾经的温情与憧憬已消散殆尽。在长久的沉默与思索后,他们无奈且决然地选择了分道扬镳,结束这段关系。
拿到自由身,李某和王某继续在一起。过了阵子,他觉得选择多了,这段感情不值得留,提出分手。王某不舍,但明知拖下去更难看,答应了。
以为一拍两散,没想到账单飞来。李某将此前送出之物及转账款项逐一罗列,经统计,总额超五十万。随后,李某要求王某全额返还此笔财物。
王某火了,直说不会还。李某也不再周旋,起诉到法院,理由很直白,这些钱是奔着结婚花的,如今分手了,婚没结成,钱就该退。
王某的说法不同。她说两人从未谈到结婚,也没见过家长,这些消费就是恋爱时的赠与,不存在退还。
法庭调取了聊天记录和往来材料,重点看双方有没有明确约定把这些钱和结婚挂钩。结果显示,没有。感情归感情,话里话外没见结婚筹备和承诺。
问题在于,恋爱消费和彩礼不是一回事。彩礼有固定场景,有明确目的,有证据链,恋爱中的随手转账和送礼,通常被认定为赠与。想反悔,得拿出特别充分的证据。
这案子还有个关键点,时间线。李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王某进行大额赠与。此等行径,实则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严重侵害了其配偶的合法权益,有悖法律与公序良俗。有报道提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关于重大财产处分的规则,婚内涉及房产、车辆、大额存款和大额转账这类大钱,原则上需要夫妻共同同意。
说白了,李某拿去哗哗花的钱,不是他一个人的。想追,还得看谁有资格追。法院指出,若涉及婚内共同财产被擅自赠与,主张权利的应该是配偶,李某的前妻可以依法主张撤销或追回,李某本人无权以这个理由向王某要回去。
就算前妻主张成功,那追回来的也属于人家的份额,和李某另行索要恋爱款没有关系。这把算盘,落空了。
经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某的诉求。依据判决结果,王某无需返还那五十余万元款项,这场关于资金返还的纠纷就此有了定论。判决出来,舆论炸锅,很多人给这事起了个外号,白嫖失败。
恋爱能不能退货,这是大家最关心的点。答案很清楚,恋爱场景下的礼物和转账,缺乏明确附条件约定,一般认定为赠与,除非对方存在明显欺诈或违法行为,否则不能随意要求返还。
那彩礼怎么办。彩礼返还另有判定标准,比如双方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等,和这起案子的事实不是一条线。把恋爱花销包装成“预付婚姻”,很难撑住。
有人会问,聊天记录到底有多重要。真的重要,法庭看的是证据,不是嘴上说说。想让钱“附条件”,必须落到字面,比如明确约定用于订婚、办婚礼、见家长,或者有相应凭证。
这起案子也给婚内财产安全敲了个警钟。婚内对外大额转账,不事先沟通,很可能构成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风险不在当下,等到离婚,烂账会一笔笔翻出来。
对配偶来说,发现异常流水,保留证据,有权通过撤销权去把不当赠与拉回来,这是法律留的口子。但别忘了,维权主体是配偶,不是那个慌了神的转账人。
站在现实角度,这类纠纷越来越多,社交软件转账太方便,动动手指就是几千几万。一句“给你花”,背后是法律关系,真要分手翻脸算账,往往两败俱伤。
对恋爱双方,建议也简单。对于大额资金,切勿含糊其辞,应清晰写明资金性质。同时,为防日后生变,最好留存相关沟通证据,以保资金往来明晰、有据可查。想把钱当承诺,就把承诺写明白,别指望回头靠情绪解决。
有人质疑,王某收这么多钱,良心上说得过去吗。法律所规制者,乃权利之边界;其所不涉者,是道德之评判。它明晰权利分野,却不裁量道德高下。感情的账,法律只认证据的线,这也是这起判决给公众上的一课。
还想问一句,李某真的是为婚花钱吗。如果真是,何不带她见父母,谈婚期,定细节。没有这些,法庭只能按常规认定。
这事也提醒有钱人,别把钱当开关,开的时候以为万事顺手,关的时候想一键撤回。感情不是网购,7天无理由不适用。
来源:红星新闻、银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