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碰瓷讹钱!”重庆女子开了一家面馆,叫“渝见小面”,结果万万没想到,因为一字之差,被“遇见小面”告上法庭,说是商标侵权!女子:“从没想过模仿别人,重庆小面叫渝不是很正常?我在南阳,他们在北上广深,如何不正当竞争?”
开春时节,南阳街头一家不起眼的小面馆里,传票突然就寄到了店里。
老板娘正擦着桌子,撕开信封,四个黑字刺进眼里:“商标侵权”。告她的是个从没听说过的牌子,“遇见小面”。她和老公琢磨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就因为自家店叫“渝见小面”,四个字撞了三个。
她气得手抖。自己和老公,两个外地人,在河南讨生活。店是用心开的,面是按重庆老家做法煮的,街坊邻居吃顺了口,生意刚稳当没两年。取名时想得简单,“渝”是家乡的简称,“小面”是本行,加个“见”字,挺亲切。
可对方不这么看。律师函写得硬邦邦,说他们“渝见”和“遇见”像,会误导消费者,要求赔偿。
她第一反应是懵:“他们在南阳开店了吗?”没有。连个宣传影子都没见过。“我这三条街的熟客,谁会因为我这碗面,跑去联想到那个啥全国连锁?”这逻辑她想不通,觉得荒唐。
但官司就是这么来了。对方是大品牌,扎根在北上广深,法务团队专业得很。他们有套完整的操作:盯着全国工商注册,名字沾边的,先发律师函。小本生意人,多数怕麻烦,赔钱了事。这叫维权,也叫威慑。
你猜怎么着?这消息挂到网上,立刻炸了。好多人骂这是“碰瓷”,是欺负老实人。更戳中大伙儿的是那个点:我营业执照是工商正经批下来的,怎么事后就成了“侵权”?那以后开店起名,是不是得先请个律师团评估风险?
争议的核心,其实就卡在几个地方上。第一,“遇见”是个常用词,“小面”是品类,这俩组合真能被一家独占?那以后是不是“老李面馆”“老王牛肉面”都得小心?第二,“渝”是重庆的法定简称,像“京”、“沪”一样,属于大家的地界。一个重庆人,在外地用家乡简称开家小馆子,这也能算错?第三,也是最实在的,两家店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泥土里,客群、价格、位置全无交集,“混淆”从何谈起?没有竞争,何来损害?
法庭上怎么判,还不知道。但舆论场已经撕开了一道口子。大家伙儿愤怒的,可能不只是这一碗面。是那种力量悬殊的对峙——大品牌有资源、有流程,用法律程序就能把小店拖得筋疲力尽。就算最后赢了,耗费的光阴和心力,谁来补?
有网友开玩笑:“照这逻辑,‘相遇小面’、‘见面小面’是不是都得排队当被告?”话糙理不糙。当保护创意的法律,变成可以批量使用的“收费武器”,当地域的文化符号能被圈成私产,普通人那点想好好做碗面的生计,是不是空间就越来越小了?
案子还在走程序。但老板娘那句带着火气的反问,已经留在了好多人心里:“我在南阳卖我的面,你在北京开你的店,井水不犯河水。凭啥,就得我赔?”这不只是一家面馆的委屈。这碗面里搅动的,是对公平最朴素的疑问,也是对当下一些现象,实实在在的较劲。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6-06-1310:27 “遇见小面”把“渝见小面”告了,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