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了一个“滚”被判公司向员工支付159800元。
据了解,涉事男子为上海某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其与老板发生言语冲突,老板情绪激动下口头指令该员工“滚”员工当即收拾个人物品离开公司,此后再未到岗上班。一个月后公司以该员工长期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该员工不服解除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老板“滚”的表述属于明确的辞退指令,自己离开并非旷工,公司解除合同属于违法应该支付赔偿金,一审法院认定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属于旷工,驳回员工诉求,该员工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指出,老板在冲突中指令“滚”,指令性质不明确,员工基于指令离开该公司,具有合理信赖,不能直接认定为无故旷工,公司在指令不明确的情况下直接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最终法院改判,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判令公司向员工支付赔偿金159800元。
不得不说呀,这哥们的智商在线呀,我是由衷的佩服,首先这位哥们是懂得法律的,再者就是他有抠字眼的本事,我在想这哥们是不是有预谋的?这多好,不上班还有钱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