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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女子离婚多年,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和老母亲生活,为了维持生计,她就去做月嫂,可

贵州,女子离婚多年,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和老母亲生活,为了维持生计,她就去做月嫂,可是公司欠了她5800元工资,迟迟没有给她,甚至还要起诉她,要她赔8000多元。 黄女士回到家,看着两个正是要花钱的孩子,又看着母亲体弱多病,时不时要跑医院花钱。 已经离婚多年的她,感到压力非常大,非常大,她上有老下有小,生活的支出,全靠她一个人,还要还房贷,她真的心力交瘁了。 她又想起自己那5800元的工资,公司迟迟没有发给她,她感到非常的心酸和无助,一回想起这件事,委屈的眼泪早已蓄满泪眶。 说起做月嫂的这份工作,其实挺辛苦的,黄女士只要接了月嫂单,就会对顾客负责,会尽心尽力地把婴儿照顾好,把产妇照顾好,这就需要她日夜守在婴儿和产妇身边。 她从事这份工作,实在是迫不得已,当时离婚的她,要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母亲又体弱多病,时不时要住院,这责任都落到她的身上。 如果只是打一份平常的工作,做个服务员,或者在流水线上打工,这些普普通通的工作,工资都很低,根本无法支撑他们一家人的生活。 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黄女士要有一技之长,她了解到做月嫂的工资很不可观,这才考了月嫂证。 为了树立好口碑,她接的第一单月嫂单,就开始尽心尽力地工作,把小孩照顾得白白胖胖的,和产妇也建立了很好的感情,这成了她的开门红。 第一单她就获得了好口碑,接下来的工作都如愿以偿,工资却发不出来了。 那一段时间,黄女士真的很忙,她正好接了一个月嫂单,照顾着一个婴儿和产妇,为了把工作干好,她连自己的母亲都照顾不了。 那时间,她的母亲也正好生病住院,可为了做好工作,她连母亲都照顾不了,母亲还要等待这一单发完工资,支付医药费。 可就是这一单,她干完之后,公司竟然不给她支付那5800元的工资,一拖就拖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每每黄女士想到这5800元,她就非常心痛,这对她来说,这5800元实在是太重要了,一家人的开支,房贷都要用这一笔钱来支付。 可她就算像一个叫花子一样去讨要工资,公司就是不发,他们还说要起诉黄女士,让黄女士赔偿8000多元。 黄女士愣了一下,自己的5800元血汗钱还没要回来,公司还想起诉他,她难以接受,于是找来了调解员。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公司说出了其中的原因。 原来,在6月份的时候,黄女士就签了一个月嫂单,预产期在11月8号,但是黄女士在9月份的时候,她在另外一个地方,又接了一个月嫂单,如此一来,她的档期肯定是不够的。 黄女士说,只要这边的孩子生了,她可以马上过来,放弃另外一边的月嫂单。 事实上,这边的孩子生了,黄女士却无法过来照顾孩子。因为那边早产,所以她要对顾客负责,所以无法抽身过来,如此一来,黄女士违约了。 这一单月嫂单费用,总共是3万多元,违约金是30%,将近1万2000多元,他们公司谈下来只赔了8000多元。 8000多元违约金,他们要黄女士支付,因为是黄女士违约在先。 但黄女士不认可,她说,当时她不愿意接这个单,是因为公司之前的工资没有发放,她只是在和公司周转而已,所以她不愿意接这一单。 不管是什么原因,公司拖欠黄女士的工资就是不对的,他们应当发放黄女士的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私自克扣员工的工资,本来就是违法的,他们应当先支付黄女士的工资。 至于那8000多元的违约金,则要看黄女士是否属于违约,一旦是黄女士违约,她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但现在两件事混在一起,确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那么,你觉得黄女士违约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