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生坐公交,突然大腿被旁边陌生男子碰了下,她起初以为是无意的,结果,她低头一看,竟然发现,陌生男子是摊开手掌摸过来的,她为了拍下证据,强忍不适录下视频证据!男子大喊:我错了放过我!可女生毫不退让,揪住对方衣领:“你怕了也没用,我已经报警!” 一开始男子还不承认,当女生拿出视频时,男子态度大变一个劲求饶!起初女生以为人多车晃,蹭到也正常,没往心里去。可过了一会儿,那只手又凑了过来,这次不是蹭,是摊开手掌往她大腿上蹭。 女生悄悄把手机调到录像,假装刷短视频,镜头斜着对准男人的侧脸和那只不安分的手,随后猛地转身,一把揪住男人的衣领,嗓门提得全车人都能听见:我忍到第二次你还来,我全部给你录像了,你莫想狡辩! 其实这里女生做得很对,大吼可以引起旁人注意,防止男子逃跑,也能得到其他人帮助,避免“孤军奋战”。 男子继续求饶:我错了!饶我一次。 女生:你错了也不行,当我好欺负?给我去派出所,你怕了也不行! 常说“忍一时得寸进尺,退一步变本加厉”,女生把这话的理儿演活了。咸猪手们专挑晚高峰公交、地铁下手,就是算准了“人多嘈杂,就算对方发现,也不好意思当众闹,证据也不好锁定。 好多受害者就是被“怕丢人”捆住了——觉得当众喊出来,周围人看自己的眼神会怪怪的,结果反而让坏人更嚣张。 从法律上讲,这男的行为妥妥够得上“猥亵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明明白白写着,最少拘5天,最多能拘15天;要是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更狠,还可能碰着《刑法》里的“强制猥亵罪”,得坐牢。 女生最聪明的地方,就是先悄悄录证据,这应对方式,说是“教科书级”一点不夸张。 有人说“姑娘这么凶,会不会太冲动?” 可面对骚扰,客气就是给坏人递刀。老话说“邪不压正”,女生的“凶”,是护着自己的底气,不是蛮不讲理。你想想,要是当时没人围过来,李女士一个女生拽着男人,真可能被他挣脱跑掉。 你们对此事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