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大妈开了家五金店,接到一个大单,对方上来就要6万的货,还爽快付了钱。可

肆时说说 2025-02-09 16:04:43

河南安阳,大妈开了家五金店,接到一个大单,对方上来就要6万的货,还爽快付了钱。可大妈发完货惊讶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了,还接到警方电话,说这笔钱是骗子从别人那骗来的,需要她把钱退给受骗人。大妈崩溃了,说钱退了,发出去的货怎么办?我哪知道客人的钱来路正不正?

孙大娘经营着一家五金店,一开就是20年,平日里,儿子会帮着她一起打理店铺。

2024年12月26日,一名姓王的男子给孙大娘的儿子打来了电话,说自己是工厂负责人,厂里正在进行改造,需要一批电线,让给报个价。

听到有大生意上门,母子俩自然不敢怠慢,连忙根据对方的需求报了价,价格还特意压得比较低,希望能争取到这单生意。

然而,王某没有立即下单,而是等了2天,也就是12月28日,才再次联系母子俩,说确定要购买200多捆电线。

听到对方开口就要6万多的货,母子俩直接乐开了花,但他们也很谨慎,坚持要求对方先付款,然后再发货。

毕竟,如果对面跑单了,货就会砸手里,那可就亏大了。

让母子俩惊喜的是,王某付起款来十分爽快,没过多久,6万块钱就打到了孙大娘的账户上。

钱到账了,也就落袋为安了,孙大娘和儿子以为这单生意已经板上钉钉,便开始紧锣密鼓地备货。

可货备好了之后,王某却说自己太忙,没时间来取货,说他叫了个货拉拉,到时候孙大娘把货交给司机就行。

反正钱已经到账了,怎么样都行,于是,孙大娘和儿子也没多想,配合着把货装上了王某派来的车上。

货发走后,孙大娘的儿子给厂家结款,却怎么也转不出去钱了,这时他才惊恐发现,账户竟然被冻结了。

紧接着,一个来自警方的电话,更是让他们如坠冰窖。

原来,王某是个骗子,刚才收到的那6万块钱,竟是王某从一位姓韩的女士那里骗来的。

韩女士被骗后报了案,孙大娘现在需要把钱退回去。

听到这个消息,孙大娘如遭雷击。她如果把钱退回去,那就相当于钱没了,货也没了呀!

况且他们做生意,哪能知道买家转来的钱干不干净?韩女士被骗,总不能让她买这个单吧!

孙大娘的儿子同样愤愤不平,说我们哪能辨别的了骗子?对方转来的钱,我们怎么能知道来路正不正?这事儿我们真是太冤枉了…

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孙大娘一家急坏了,他们只希望能够尽快破案,并挽回自己的损失。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孙大娘一家的遭遇?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某通过欺骗手段从韩女士处获得6万元,并意图通过这笔非法所得与孙大娘进行交易,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如果王某诈骗行为属实,那么他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孙大娘虽然与王某达成了交易协议并收到了款项,但该款项系王某诈骗所得,孙大娘并无合法根据取得此利益。

因此,从法律上讲,孙大娘需将款项返还给受损方韩女士。然而,孙大娘在此过程中的损失,应通过向王某追偿等法律途径来挽回。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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