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买了辆奔驰大G,花了200万,她十分爱惜,至今只开了3000公里,她到加油站加柴油,加满时显示804.22元,女子又买了55元尿素,结完账后开车就走,谁知刚开出500米远,车子熄火趴窝,女子这才发现,加油工加错油,给车里加的是汽油,如果发动机损坏更换,要花70万到80万,女子找加油工理论,谁知加油工满不在乎: 我赔不起,大不了辞职,辞职也赔不起!女子直接崩溃!
(内容来自:1818黄金眼)
刘英从加油站出来,刚开出500米远,车子熄火趴窝,停在了路上,再也没了动静。
刘英下车看了一圈,怎么看也没毛病,她扒到加油口那里一闻,怎么感觉有股汽油的味道。
刘英心里顿时一沉,坏了!这刚加完了油,难道是加错了不成?自己的车要加的是柴油,怎么会有汽油的味道?
刘英连忙联系4S店前来检查,果不其然,车被加的是98#汽油。
原来,刘英挣到了大钱,她身价不菲,在2023年给自己买了辆200万的奔驰大G。
刘英第一次开上了豪车,她对这辆车爱不释手。
平日刘英对爱车保养到位,清洗及时,截止到现在,也不过开了3000公里。
这辆车不仅是她的代步工具,更是她事业成功的标志,刘英对它细心呵护,希望这辆车能够开的长长久久。
这天下午,刘英急着办事,突然发现车已经快要没油,她像往常一样,开车前往常去的加油站,她停好车,喊了一声: 加柴油!
说完,她便在一旁耐心等待,加油工上前,把油枪对准加油口,打开了机器,数字开始跳动。
不大一会,加满了油,一共804.22元,刘英又买了55元的尿素。
这加油站是她常来的地方,她没有多想,付完账后,她一踩油门,车辆缓缓开出上路。
谁知她刚开到500米远,车子一下熄火趴窝,刘英瞬间吓了一跳。
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出现过,刘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急忙下车仔细查看。
当她看了一圈,也没发现问题,突然在加油口处闻到一股扑鼻的汽油味。
刘英瞬间想到,刚才加油的情景,难道是加油工加错了油?自己要的是柴油,她给加的汽油不成?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刘英气的暴跳如雷,自己明明说要柴油,加油工的耳朵聋了?竟然能干出这样失职之事!
刘英拐回头往加油站跑去,她找到那个加油工和她理论!
谁知加油工的态度更是让她火冒三丈,加油工承认是自己疏忽,加错了油,但她又说: “我只是个收银的,那会车多人少,我就是上前帮忙加油。”
刘英指责她说: 那就是你们团队有问题,难道没有给你们搞好培训?
加油工一听直接笑了: 是我的问题,是没把我培训到位!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要再说什么责任不责任,我的工资就那么仨核桃俩枣,反正我赔不起!
刘英一听,赔不起这是实情,她要有钱,也不会在这干加油工!
加油工又说,我赔不起,大不了不干了,就是不干,我还是赔不起!
刘英看她这口气,没法交流,刘英联系4s店把车拖到了店里。
她多了个心眼,要4s店先别拆车,她要和加油站方商量好责任归属问题。
4s店因为没有拆解,还未对发动机进行检测,可是十有八九,发动机会受到损伤。
如果只是加错了油,那么就对油箱进行清洗就能恢复正常,关键是刘英加完油后,已经开了500米才熄火趴窝。
这样一来,汽油就会进入到发动机里面,发动机受损就是必然事件。
刘英不由一阵心疼,急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她问4s店如果要换发动机得多久时间,4s店回答她说,差不多得等半年。
更有一点,这车要换发动机,需要的费用在70万到80万之间!
刘英直接崩溃,这事跟加油站脱不了干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加油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无论她是收银还是加油工,既然加错油,造成了刘英车辆的损害,应当由加油站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加油站能证明加油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在承担责任后向其追偿。
刘英的车辆受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加油工因加错油侵害了刘英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范围及赔偿数额又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刘英的车辆因加错油而可能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及更换费用,属于财产损失。
赔偿数额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即更换发动机的费用来计算。
如果加油站认为赔偿数额过高,可以提出异议并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加油站对此做出了回应,等待4s店检测结果,会负责到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梵天
标准的AI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