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县,男子参加同学婚宴,和其他5人同坐一桌,男子邀请他们喝酒,被其中4人拒绝

上瓦州杭 2025-01-17 22:08:42

陕西富县,男子参加同学婚宴,和其他5人同坐一桌,男子邀请他们喝酒,被其中4人拒绝后,男子便和另一人一起喝。婚宴快结束时,男子因不胜酒力而摔倒,新郎得知后,委托男子表哥将其送回了家。不幸的是,男子第二天被发现时已没有了呼吸。后男子家属将新郎以及同桌的5名男子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138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案件来源:红星新闻)

辛逸轩上午没有起床,因为他昨天参加同学婚宴喝多了酒,父亲想让他多睡一会儿,所以就没有去叫他。

可是到了下午,辛逸轩还是没有起床,父亲便想去他房间看看,谁知刚推开房门,一股难闻的气味便扑鼻而来。

父亲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他再仔细一看,发现儿子蜷缩在床上,旁边还有一大片呕吐物。

父亲推了推辛逸轩,发现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吓得赶忙报了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不幸的是,当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辛逸轩早已没有了呼吸。

原来,昨天辛逸轩应邀前去参加同学任浦的婚宴,婚宴放在乡下举办,当时,辛逸轩和其他5人坐在同一桌,辛逸轩不认识他们,也许是为了活跃气氛,他便邀请他们一起喝酒。

其中4人拒绝了辛逸轩的邀请,只有猴侠答应少喝点,于是,两人就拿来一次性杯子,开始碰杯喝酒。

喝着喝着,两人很快就进入了状态,辛逸轩还不停地劝猴侠喝酒,而猴侠则来者不拒,似乎忘了自己刚才说过的话,

就这样,到婚宴快结束的时候,两人一共喝了3瓶50度的白酒,每人大约喝了一斤半。

就在这时,坐在凳子上的辛逸轩突然向后倒去,大家一看情况不妙,就叫来了新郎任浦,任浦见辛逸轩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就委托辛逸轩的表哥送他回家。

表哥把辛逸轩送到家时已是晚上七点,父亲见儿子喝成这样,责怪了几句后就一起把他送去他自己的房间休息,谁知到了第二天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辛逸轩就这样走了,可他最小的孩子才2岁多,家人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他们认为,辛逸轩的离世,任浦和同桌的5人都有脱不了的关系,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事发5个月后,因多次协商无果,辛逸轩家属便把新郎以及同桌的5人给告了,索赔138万余元。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任浦辩称,当时并没有人劝辛逸轩喝酒,相反,他还不停地劝猴侠喝酒,是他自己喝过量了,这能怪别人吗?

再说了,辛逸轩摔倒后,自己立马就叫他表哥送他回家了,是他表哥和他父亲一起搀扶他到房间休息的,自己已尽到了该尽的义务。

而辛逸轩的离世,是因为他回家休息后长时间没有得到照顾,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才导致的。

因此,自己对损害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辛逸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酒量应有充分的认知,也应预见到过量饮酒对自己的危害,因此,在本案中,辛逸轩存在重大过错,对损害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2、辛逸轩醉酒摔倒后,任浦虽然委托辛逸轩表哥把他送回了家,并交由他父亲照看,但任浦并未将辛逸轩醉酒的具体情况向他家人交待清楚,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和照顾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猴侠作为同饮者,在饮酒过程中没有对辛逸轩进行劝阻,对损害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4、至于同桌的其他4人,他们拒绝了辛逸轩的邀请,也未对其劝酒,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

最后,任浦愿意承担责任,并就赔偿事宜和辛逸轩家人达成了共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定辛逸轩自己承担90%的责任,同饮者猴侠承担10%的责任,赔偿13.8万余元,驳回辛逸轩家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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