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的父亲去世后,女子带着母亲散心,结果撞见丈夫与另一女子举止亲密,

沙僧说事 2025-01-19 22:43:34

浙江杭州,一女子的父亲去世后,女子带着母亲散心,结果撞见丈夫与另一女子举止亲密,二人为此在大街上发生了争吵。女子母亲在劝架过程中,因心脏病突发不幸离世。女子气愤之下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然而丈夫却提出要求分割女子父母名下房产的一半。二人因此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来源:抚观新闻)

女子方静与丈夫曾梁结婚多年,感情还算稳定。但她并不知道,曾梁却背着她在外面找了女人。

事发当天,方静因为父亲突然离世,见母亲独自在家睹物思情,担心母亲这样持续下去会对身体不好,于是带着母亲出来散心。

母女二人手挽手走在繁华的街道上,享受着难得的闲暇时光。

就在这时,方静的目光被不远处的一对男女吸引住了,她看二人举止亲密,似一对情侣。

方静仔细一看,发现那个男人竟然是曾梁,顿时大脑一片空白,她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质问曾梁这个女人是谁。

曾梁没想到方静会突然出现,他立即否认说这女的是普通朋友,并不是方静想的那样。

可方静哪里肯信,为此二人就在大街上吵了起来。

方静的母亲见状,急忙上前劝架,希望女儿能冷静下来。然而在情绪激动之下,方静哪里听得进去。

就在这时,母亲突然捂住胸口、脸色惨白,倒在了地上。方静惊慌失措地拨打了急救电话,但一切都为时已晚。母亲因心脏病突发,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父亲刚离世不久,母亲又随之而去,这让方静无法接受。在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方静的心也彻底死了,她看着身边这个曾经深爱的男人,如今却觉得如此陌生。

之后,方静提出了离婚,希望从此与曾梁划清界限。然而曾梁突然提出要分割方静父母名下的房产,还要一人一半。

方静简直无法相信这是曾梁说出的话,她怒不可遏地质问曾梁:你有什么资格提这样的要求?这两套房子是我父母用他们的积蓄买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可曾梁却说:“你父母都已经去世时,我们还没有离婚,所以这两套房子也有我的份。”

方静被气得浑身发抖,她没想到曾梁竟会如此厚颜无耻,她坚决不同意曾梁的要求,两人因此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院。

那法院会怎么判呢?

首先,要确定方静和曾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方静与曾梁争执的原因是方静父母留下的房产。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方静是能继承这两套房产的。

那么按照上述规定,方静继承得到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曾梁提出分割房产的要求,并非毫无依据。

其次,虽然曾梁有权分割房产,但并不是一定能分得一半的房产。

本案中,方静的母亲在过世前并未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确实只有独生女的方静能继承。

而在房产继承发生时,方静与曾梁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因此,曾梁的确有权分得一部分房产份额。

但现在方静和曾梁闹离婚,且是曾梁在婚内出轨所致,其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方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方静作为无过错的女方,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予以一定的照顾和补偿。

最终,法院认定曾梁有权分割方静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2
沙僧说事

沙僧说事

关注沙僧说事,带你看各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