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李女士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医,特意挂了90多元的一级专家号。然而,等她做完一系列繁琐的检查后,已是下午时分。当她拿着检查报告兴冲冲去找专家复诊时,却遭遇了意外情况。医院电子屏幕上显示她的复诊已经结束,工作人员告知专家只上半天班,已经下班。李女士气愤不已,质问检查做了给谁看?工作人员却让她再付18元加个号,找其他医生看。李女士怒不可遏,质疑这种做法的合理性。
(来源:头条新闻)
李女士最近总是感觉身体不舒服,于是决定去成都的一家大医院看看。她听说这家医院的专家水平高,就特意挂了一个90多块钱的一级专家号。挂号的时候,她还心想,这钱花得值,只要能看好病,啥都无所谓。
挂完号后,李女士就开始了一系列的检查。抽血、拍片子、做心电图,忙得不亦乐乎。她心里还琢磨着,这专家号就是不一样,检查得这么全面。然而,等她做完所有检查,已经是下午了。她拿着厚厚一沓检查报告,兴冲冲地去找专家复诊。
可是,当她走到诊室门口时,却愣住了。医院电子屏幕上明明白白地显示着,她的复诊已经结束。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仔细看了看,确认没错,就是结束了。她赶紧找到工作人员询问情况。
“请问,我的复诊怎么结束了?我还没看专家呢!”李女士焦急地说。
工作人员看了看她手中的挂号单,淡淡地说:专家只上半天班,现在已经下班了。
“什么?下班了?那我这一上午做的检查给谁看?”李女士气愤地喊道。她觉得自己被耍了,花了这么多钱挂专家号,结果专家却下班了。
工作人员似乎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她平静地说:你可以再去付18块钱加个号,找其他医生看。
“什么?我还要再付钱?我付的是专家号,没看诊上,你还给我换人了,还让我重新付钱?还有没有道理呀!”李女士彻底抓狂了。她觉得医院这是在胡扯,怎么能这么对待病人呢?
工作人员见状,也有些不耐烦了:这是医院的规定,我也没办法。你要是不愿意加号,那就只能明天再来找了。
李女士气得说不出话来。她觉得自己太委屈了,明明是为了看病才来的医院,结果却遇到了这种事情。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这医院怎么这样?太让人失望了。
一、医院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李女士挂了医院的一级专家号,并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医院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为李女士提供医疗服务。
然而,医院在未经李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专家的复诊时间,导致李女士未能看上专家。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
二、医院是否侵犯了李女士的知情权?
李女士在挂号时,并未被告知专家只上半天班的情况。如果医院在挂号时或之前明确告知了这一点,李女士可能会选择其他时间或其他医生。
然而,医院并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李女士的知情权。
三、医院要求李女士再次付费加号的行为是否合法?
医院在李女士未能看上专家后,要求她再次付费加号找其他医生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
因为李女士已经支付了专家号的费用,医院有义务为她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如果医院无法提供约定的服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要求李女士再次付费。
四、医院的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医院在这起事件中存在违约和侵犯知情权的行为。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应该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退还李女士挂专家号的费用;
赔偿李女士因未能看上专家而产生的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
向李女士道歉并承诺改进服务。
事实上,医院最终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退还了李女士的费用,并安排了她免费看一次其他医生的门诊。这说明医院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还是愿意承担责任的。
医院应该加强管理和服务意识,确保病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就医过程中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遇到不合理的情况要勇敢说出来。希望医院能够真正从病人的角度出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