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男子刚洗完澡没有穿衣服,一女服务员刷卡要送果盘进房间,男子听到开门声音,立马阻止女服务员进门,要求她把果盘放在门口地上就行,结果女子偏要把水果拿进房间放到桌上,男子被看光,事后向酒店讨要说法,没有想到酒店反而要求男子道歉,还责怪男子早上10点多为什么还在房间。
早上10点多,蒋城刚洗完澡要出来,突然听到有人刷卡开门的声音。
“是谁?干什么的?”蒋城没有想到竟然有人私自刷卡进来,当时还庆幸发现的早,要不然估计被看光。
“我是酒店的服务员,是送水果拼盘进来的。”
蒋城听到对方是送水果拼盘进来的,要求他不要进来,把水果拼盘放门口地上就行。
他以为自己这样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服务员不会再进入房间, 于是就走出洗澡间穿衣服。
万万没有想到,服务员竟然给了他一个惊吓。
这位服务员觉得把水果盘放地上不卫生,不顾蒋城的回绝,直接开门进入。
这下刚好碰到蒋城从卫生间出来,全身赤裸,给服务员看了个正着。
蒋城本就是一个比较保守之人,被一个女服务员莫名看光,立马开口骂女服务员。
骂了之后似乎还不解气,感觉那一盘水果拼盘也很碍眼,拿起来就摔在地上,还用力踩水果。
服务员开始见状也自知理亏,连连道歉。
可后来蒋城找酒店负责人讨要说法,对方却表示服务员已经敲过门,蒋城也没有回应,服务员才进去的。
酒店的意思是服务员的操作没有问题,没有打算做出相应的赔偿。
蒋城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酒店的意思反而是有点责怪自己没有回应,被看光后的行为过于激动。
他越想越气,于是就把自己的遭遇给曝光。
事后酒店负责人出来回应,说当时都给蒋城一起办事的那些人送水果拼盘,他们都不在房间,蒋城不出去做自己的事,10点半了还待在房间干嘛。
而且当时服务员已经敲门,是他自己洗澡没有听见,服务员才开门进去的。
事后服务员也已经道歉了,可蒋城不依不饶,不但骂服务员,还把水果砸到他们面前,这是对服务员的人身攻击,表示酒店没有找他道歉,蒋城倒好还爆料他们。
不得不说这酒店的处理方式很不合理,不管怎样,客人入住酒店,酒店服务员都不能擅自进入客人房间。
即使服务员要放水果拼盘到房间,也应该敲门看客人是否在房间。
而服务员敲门没有得到蒋城的回应,以为对方不在,于是用总卡开门,这也没有什么问题。
可在她开门时,蒋城发现了,已经要求她不要进入房间,可服务员竟然按照自己的想法,认为水果拼盘放在门口地上不卫生,擅自决定拿进房间。
不巧,蒋城没有带衣服到洗澡间,全裸着出来穿衣服,被服务员看了个正着。
即使服务员不是有意的,可她确实是存在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蒋城的隐私权被侵犯,服务员是有责任的,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可酒店负责人不但不想给蒋城一个说法,反倒想要蒋城给服务员道歉,只因为蒋城被看光后的行为 。
酒店认为蒋城大骂服务员的行为是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应该道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辱骂他人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对其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而蒋城被看光后情绪激动开口大骂可以理解,但一旦辱骂服务员,可能就会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也就是服务员的民事权益被侵犯。
而对于民事权益被侵犯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果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如果蒋城确实辱骂了服务员,酒店要求他道歉没有问题。
但蒋城作为酒店的顾客,他的隐私权被侵犯在先,酒店应当先要给蒋城一个说法。
对于酒店的做法,您怎么看?
文中人物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