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停车场保安看到路边有一起小剐蹭,于是便上前帮忙打算报警处理,谁知双方都拦着保安不让报警,两人私了后,一司机赔偿了另外一司机13万元,保安见状后,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民警,这才解开一起敲诈案。
事发当晚,秦先生喝完酒从KTV出来,准备开着自己的奔驰车回家,结果刚发动车子没走多远,就和张浩和马强的车子发生了碰撞,三人下车后,发现只是剐蹭,事故并不严重,可是,因为秦先生喝了酒,于是就打算协商处理。
这时候,隔壁停车场保安老张见状,于是打算上前帮忙报警,可是三人拦着老张不让报警,就这样,在老张的围观下,秦先生赔偿了两人13万元,并写了一个私了协议。
老张觉得秦先生真有钱,就这样一个小小的事故,竟然赔偿了13万元,于是,老张就将这个事情告诉了辖区的民警。
经过初步调查,警方竟然发现,张浩和马强收取了13万之后,竟然把这笔钱和另外两人付某和唐某分了,而付某和唐某正是那天晚上和秦先生一起喝酒的人。
随即,警方将4人抓获归案,4人随即供述了先宴请秦先生,随后再制造事故敲诈,目前,4人均因涉嫌敲诈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有人说,秦某这是交了一帮什么朋友,竟然设局敲诈他。
还有人说,如果不是保安多一句嘴,这个秦某到现在还蒙在鼓里。
从民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本案中,秦先生因喝了酒,担心报警后自身面临酒驾的法律后果,在张浩等人的阻拦报警及暗示威胁下,无奈支付13万元并签订私了协议。此协议并非秦先生真实意愿的表达,秦先生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私了协议,并要求张浩等人返还13万元赔偿款。
同时,若秦先生因该事件遭受其他经济损失,如因车辆维修产生的额外费用等,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可要求张浩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若敲诈勒索行为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在本案中,四人的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不再单独适用行政处罚,而是以刑事处罚优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涉及金额达13万元,通常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制造交通事故并利用秦先生酒驾的心理恐惧,迫使秦先生交出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会面临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由于秦先生自知理亏喝了酒,一旦被查出来醉酒驾驶机动车,那么就会面临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处罚,不过,由于当晚没有报警,到底秦先生喝了多少酒,现在已经无从查证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