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在相亲网站结识丈夫,仅仅和丈夫结婚1个多月就离了婚,离婚时女子分得了男方近千万财产,男子则选择了结束生命。事发后,男子家属起诉要求女子返还这些财产,并报警称女子是敲诈。
据悉,男子苏某为一家APP的创始人,在婚恋网站认识了女硕士翟某,两人认识3个月就登记结了婚,在登记结婚1个月后又匆匆办理了离婚手续。
而翟某据此要求苏某支付1000万作为离婚赔偿,于是,苏某将两套房产、汽车、现金等价值千余万元的财产给了翟某后选择了结束生命。
事发后,苏某家属提起了诉讼,要求翟某返还相关财产,法院据此判决翟某返还,理由是翟某在离婚的过程中,采取了胁迫等手段,使苏某陷入恐惧而做出的非自愿行为。
据此,警方也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翟某刑事拘留,翟某归案后,退还了660万元,目前案件已经移送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那么,翟某面临的刑期会是多少?有没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由于敲诈数额千万元,那么这必然是超过50万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数额特别巨大的,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因此,翟某最高刑罚就是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
但是,翟某有一个退赔情节以及认罪认罚情节,从法律上来讲,这都是从宽情节,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中,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所以,因为有退赔、有认罪认罚,这就意味着,翟某还会被从宽处罚。
其实,两人从相识到结婚在到离婚,也就100多天,尤其是从结婚到离婚,也仅仅一个多月,在短短的一个多月中,两人的共同财产即便不是零,也不会太多,也就是说,如果是正常离婚,夫妻双方要分割共同财产的话,女方是几乎分不到财产的。
而男方在离婚时,分给了女方两套房产、汽车以及现金价值上千万,如果是自愿为之,那么这就是一种赠与行为,只要是在赠与完成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不过,一旦赠与完成后,除非是被胁迫或者是重大误解情形下做出的,否则是无法要求对方返还的。
最后,这个案子还是给大家提了醒,网上交友并不是不可行,但是还是要睁大眼睛,多方了解后再决定要不要继续交往,而不要被一时的热情冲昏了头脑。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