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觉得公务员是 “铁饭碗”,但实际上这碗饭也不是 “想端就端,想放就放”。不管是自己想走的 “辞职”,还是被单位请走的 “辞退”,都有明确的规矩。今天就用大白话聊聊:啥情况能辞职、啥情况会被辞退,走了之后权益又咋保障?
先分清:辞职是 “主动走”,辞退是 “被动离”
首先得明确两者的核心区别:辞职是你自己不想干了,主动提申请;辞退是单位觉得你不适合,单方面解除关系。这俩的条件和后果完全不一样。
辞职:不是想走就能走,这些情况会被拒
辞职看着是个人选择,但有 5 种情况绝对走不了:刚入职没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比如签了 5 年协议才干 2 年就想走,肯定批不了;在涉密岗位工作,没满脱密期的,这是为了国家安全;手里的重要公务没办完,离了没人接手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委调查,或者涉嫌犯罪还没结案的,想靠辞职逃避责任根本行不通;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就算不属于这几种,辞职也得走流程:先写书面申请,普通公务员 30 天内给答复,领导干部要等 90 天。要是单位超期没回应,就当是同意了。另外,如果单位给你搞了专项培训,签了服务协议,没到期辞职可能还得赔违约金。
辞退:单位说了算,但得符合 “硬条件”
辞退可不是领导想辞谁就辞谁,必须满足法定情形: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相当于连续两年 “差评”;干不好本职工作,给你调岗还不接受;单位合并、缩编要调岗,你拒绝合理安排;不遵守纪律、不履行义务,教育完还不改,又够不上开除;或者旷工、请假超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一年累计超 30 天的。
但也有 3 类人再差也不能辞退: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生病受伤在医疗期内的;女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的。辞退也得走正规程序,从单位提建议、人事部门审核,到最后集体审批,少一步都不行。被辞退的人要是不服,还能申请复核或申诉。
走了之后:权益保障分清楚,待遇大不同
不管是辞职还是辞退,离开后都不再是公务员,但后续的权益保障差别不小。
辞职后的权益:工龄算但没 “辞退费”
主动辞职的人,人事档案会转到人才服务机构或社保机构,以前的工龄在重新就业时能合并计算。但要注意两个 “红线”:原领导干部辞职 3 年内,普通公务员 2 年内,不能在相关领域搞营利活动,还得每年给原单位报从业情况。要是违规赚钱,不仅所得要被没收,接收单位也得受罚。不过主动辞职没有专门的 “辞职费”,社保医保这些得自己续上。
辞退后的保障:有辞退费或失业保险
被辞退的人能享受实打实的经济保障:如果参加了失业保险,就能领失业金;没参加的话,工作满 1 年就能领辞退费。辞退费按基本工资算,工作年限越长领得越久:满 2 年领 4 个月,之后每多干 1 年多领 1 个月,最多能领 24 个月。但要是重新就业、当兵、出国定居、领养老金了,辞退费就停发了。
另外,被辞退前的工龄,重新找工作时也能合并计算,档案会由原单位在 2 个月内转走,不用自己跑腿。要是原单位在辞退过程中搞猫腻,比如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还能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最后提醒:别冲动,想清楚再决定
不管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辞退,都关乎职业生涯的走向。想辞职的,先看看自己符不符合条件,别忽略服务年限和脱密期的规定;被辞退的,要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拿的辞退费、该续的社保都别落下。
公务员这份工作,既有稳定的保障,也有相应的约束。“铁饭碗” 不是不能碰,只是得按规矩来 —— 这既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公共服务的保障。毕竟,不管是来是走,都得对得起曾经的公职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