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朗进科技(证券代码:SZ300594)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6家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达到4.15亿元。截至2025年8月,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朗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山东证监局指出,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多项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其中,对公司董事长李敬茂并处4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40万元。
此外,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邱若龙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总经理、副董事长李敬恩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和时任监事会主席王智鑫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五名责任人合计被罚765万元。
朗进科技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第十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山东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财报显示,朗进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6亿元,同比减少8.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0.20万元,同比减亏68.81%。
据了解,朗进科技成立于2000年,2019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9187.345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新能源汽车空调及智能热管理产品、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数字能源智能环控产品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维保服务,是一家拥有先进变频节能核心技术、制冷系统控制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