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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明算账,中方拒绝巴基斯坦求援,这个“冤大头”谁爱当谁当

大家好,我是小汉。41.4亿元人民币的滞纳金,能不能因为一句“中巴是铁杆兄弟”,就让中国企业全部免掉?最近,巴基斯坦政府

大家好,我是小汉。

41.4亿元人民币的滞纳金,能不能因为一句“中巴是铁杆兄弟”,就让中国企业全部免掉?

最近,巴基斯坦政府向中资电力企业提出请求,希望免除因长期拖欠电费产生的近1700亿巴基斯坦卢比逾期费用。

中资企业给出的回答很明确:不能免。

合同已经签了,付款期限、逾期责任、附加费用都有清楚约定。巴方遇到财政困难可以协商还款安排,却不能要求中企把几十亿元应收款直接划掉。

消息传出后,有人觉得中企这次态度太硬。巴基斯坦经济压力这么大,中国企业是不是可以看在两国关系的份上让一步?

小汉想问一句,如果巴基斯坦电力系统十几年积累下来的欠款,最终都要中国企业拿真金白银填上,那么中巴合作究竟是共同发展,还是让中国长期充当兜底人?

亲兄弟确实可以互相帮忙。

可帮忙不等于替对方承担所有责任,更不等于合同只对一方有效。

电卖出去了,钱却没回来

巴基斯坦为什么会欠下这么多电费?

问题不在中国企业发电太贵,而在巴基斯坦电力系统内部,电能正常送出去,资金却很难顺利收回来。

巴基斯坦实行“单一买方”供电模式。各大发电厂生产的电,统一卖给政府全资控制的中央电力采购机构,再通过国家电网分配给十家区域配电公司。居民和工厂缴纳的电费,由配电公司逐级向上结算。

从设计上看,这套系统并不复杂。电厂负责发电,采购机构统一买电,地方公司负责收费,政府负责监管和补贴。每个环节各司其职,理论上能够稳定运转。

可现实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巴基斯坦部分地区偷电现象严重,私拉电线、破坏电表、长期拒缴电费等问题十分普遍。

有资料估算,仅偷电造成的损失,就可能占到相关电费收入的15%左右。

而且,有些配电公司把电送出去了,却收不回足够的钱。偏远地区和低收入人群缴费能力有限,政府又担心电价上涨引发民生压力,长期把终端电价压在较低水平。

电价低于实际供电成本,差额怎么办?于是,巴政府承诺通过财政补贴填补。

可巴基斯坦财政本身就很紧张,补贴经常无法及时足额拨付。配电公司收不到用户电费,也等不到政府补贴,自然拿不出钱支付购电款。

中央电力采购机构收不到配电公司的钱,也没有能力向发电厂结账。资金链就这样卡住了。

居民和企业已经用上电,配电公司手里没钱,采购机构付不出账,电厂却还要继续购买燃料、维护设备、偿还贷款。

欠款从供电链末端逐级向上传递,最终集中压在发电企业身上。这就是巴基斯坦电力系统长期存在的循环债务。

还有一项支出,让巴政府更加头疼,那就是容量电价。

2022年5月25日,巴基斯坦运维人员在默蒂亚里-拉合尔(默拉)直流输电项目的拉合尔换流站工作

巴基斯坦为了吸引企业建设电厂,与许多独立发电商签订了长期购电协议。根据相关安排,即使电网没有实际调用某座电厂的全部电力,巴方也要为电厂保持可用状态支付固定费用。

有人把它称为“霸王条款”,其实并不准确。

建设大型电厂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没有相对稳定的容量支付,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长期贷款,也不会愿意冒险建设一座可能多年无法收回成本的发电设施。

2021年9月9日拍摄的巴基斯坦默蒂亚里-拉合尔(默拉)直流输电项目的拉合尔换流站(无人机照片)

容量电价本身是一种项目融资保障。真正的问题是,巴基斯坦电力需求、终端收费和财政能力没有跟上电厂建设速度。

本币贬值、能源价格波动、补贴拖延等因素叠加后,原本用于保障供电安全的合同安排,逐渐变成政府沉重的财政负担。

相关资料显示,巴基斯坦电力循环债务从2013年的约5000亿卢比不断攀升。由于统计时间和计算口径存在差别,外界公布的具体数字并不完全一致,但部分阶段性数据已经达到2万亿卢比以上,规模接近甚至超过巴基斯坦年度国防预算。

这笔债最麻烦的地方,不只是金额大,而是产生新债的速度太快。

政府每年拿钱偿还一部分旧账,新的电费拖欠、补贴缺口和容量费用又会继续出现。刚堵住一个窟窿,旁边又裂开几个口子。

债务不是没有还,而是怎么还都追不上新增速度。

1700亿不是白捡的钱

为了压低债务重组成本,巴基斯坦把目光投向了中资电厂。

目前,巴方拖欠18家中资背景电厂的电费等款项约4230亿卢比。其中,近1700亿卢比是长期逾期产生的附加费用,约合人民币41.4亿元。

巴方的想法并不难理解。电费本金承认,滞纳金能不能看在中巴关系的份上减免?这样既能降低偿债总额,也能减轻财政压力。

可站在中资企业的角度,这笔钱根本不是可以随意放弃的“额外利润”。

萨希瓦尔燃煤电站、卡西姆港燃煤电站、胡布燃煤电站等项目,前期都投入了大量资金。电厂建成后,每天还要支付燃料采购、设备维护、员工工资和贷款利息。

巴方拖欠电费,不代表银行会暂停收取利息,也不代表煤炭供应商可以长期免费供货。

中资电厂拿不到钱,只能动用自己的周转资金维持运营,或者相应推迟向上游企业付款。时间拖得越长,企业承担的融资成本和违约风险就越高。

合同中的逾期附加费,正是用来补偿这部分损失。

如果把1700亿卢比全部免掉,相当于巴基斯坦电力系统造成的资金缺口,由中资企业、贷款银行和上游供应商共同承担。

小汉来看,这不是“少赚一点”的问题,而是项目能否继续运转的问题。

中国企业远赴巴基斯坦建设电厂,既是支持中巴经济走廊,也是正常的商业投资。企业需要对投资者负责,对贷款机构负责,也要接受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

几十亿元应收款,不可能凭一句“巴方现在困难”就从账面上消失。

更重要的是,一旦这次免除逾期费用,后面的麻烦会更大。

其他发电企业会不会提出同样要求?巴方今后出现新的拖欠,是不是还可以继续要求减免?其他国家看到这种处理方式,又会怎样评估中资海外项目的合同严肃性?

只要形成“欠得越多,越容易打折”的印象,契约就会失去约束力。

今后企业再投资巴基斯坦,只会要求更高收益、更强担保和更严格的付款保障。银行也会把违约风险计入贷款利率。

也就是说,巴基斯坦眼下可能少付1700亿卢比,未来却要用更高融资成本偿还。

巴基斯坦卡西姆港燃煤电站工程项目

从已有数据看,中资电厂并不是不给巴方缓冲空间。

有资料显示,自2017年以来,中资电厂累计向巴方开具账单约5.48万亿卢比,已经收回约5.06万亿卢比,整体回款率超过92%。

这说明巴方并非从未还钱,中资企业也没有因为个别逾期就立即停止合作。

现在的问题是,剩余欠款高度集中,时间拖得过长,金额仍可能继续增长。原有缓冲空间已经被不断扩大的债务消耗掉了。

中企拒绝的不是协商,而是把长期拖欠造成的成本全部一笔勾销。

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借钱还债,窟窿还在

当然,巴基斯坦政府也知道,继续拖下去不是办法。为解决电力循环债务,巴方与金融机构商议后,提出一项约1.225万亿卢比的债务重组计划。

操作思路是向商业银行贷款,先偿还部分拖欠发电企业的款项,再用5至7年时间分期偿还银行。

这套方案能够暂时缓解电厂的回款压力,却没有从根本上消灭债务。

原来是中央采购机构欠发电厂的钱,重组后变成政府和电力系统欠银行的钱。债主换了,欠款仍然存在,后续还要支付贷款利息。

只要终端偷电没有得到治理,配电公司收费能力没有提高,财政补贴仍然拖延,新的欠款很快还会出现。

巴基斯坦此前也曾通过银行融资,向部分发电企业支付大额款项。结果是旧账暂时下降,整个电力系统承担的债务并未真正减少。

这就是巴方现在急于争取免除滞纳金的原因。

窟窿太大,靠正常还款很难迅速填平,只能在每一个环节压低成本。国内电厂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协商,银行贷款可以尝试延长期限,中资电厂便成了巴方希望争取让步的对象。

但巴基斯坦必须明白,中企不是这套循环债务的制造者。

偷电不是中国企业造成的,电价与成本倒挂不是中国企业决定的,财政补贴无法及时发放,也不是中企能够控制的。

中国企业只是按照合同建设电厂、提供电力,再要求巴方按照约定付款。不能在电力短缺时欢迎中国投资,等电厂建成、供电稳定后,又把本国治理成本转嫁给投资者。

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不是免掉一次滞纳金,而是把整个供电体系重新理顺。

偷电和恶意欠费需要治理,配电公司的经营效率必须提高,财政补贴应当更加精准,低收入群体可以获得保障,但没有必要长期压低所有用户的电价。

巴方还要降低电网损耗,完善电费征收,加强支付担保,并重新评估部分容量合同与实际用电需求是否匹配。

这些事情很难,也会得罪部分利益群体。可巴基斯坦不动手改革,外部融资再多,也只是把债务爆发的时间往后推。

拒绝免单,合作才能长久

中巴关系一直被称为“铁杆友谊”。正因为关系重要,双方才更需要把合同和责任讲清楚。

真正牢固的合作,不是一个国家不断提出请求,另一个国家不断拿钱填坑。它应该让双方都能获得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利益。

中国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帮助巴基斯坦建设了一批电力项目,缓解了长期困扰当地经济发展的能源短缺问题。

这些项目不仅包括燃煤电站,也包括水电、新能源和能够利用巴基斯坦本地资源的发电设施。相比高度依赖进口油气的电厂,它们能够降低巴基斯坦对国际能源市场的敏感程度。

可下一阶段的中巴经济走廊,不能只靠政治关系推动。

企业是否愿意继续投资,要看项目有没有合理回报;银行是否愿意放贷,要看合同能不能执行;其他国家资本是否愿意进入,也会观察巴基斯坦如何处理已经发生的欠款。

如果中资企业连已有合同都无法保障,所谓扩大投资就很难落到实处。

小汉认为,中企这次拒绝免单,实际上是在保护中巴经济走廊的未来。

今天守住合同,明天的企业才敢继续进入巴基斯坦。今天把责任边界讲清楚,今后的合作才不会被相同问题反复拖累。

中国可以帮助巴基斯坦建设电厂,却不能替巴基斯坦挨家挨户收电费;可以提供融资和技术,却不能代替巴方整顿偷电;可以支持债务重组,却不能把所有欠款变成中国企业的损失。

朋友有困难,可以商量延长还款期限,可以调整支付节奏,也可以寻找新的融资工具。

但欠下的钱不能凭空消失,合同更不能因为关系好就失效。

这次中资企业没有给巴方“免单”,不是翻脸,也不是不顾中巴友谊,而是在守住国际合作最基本的规矩。

巴基斯坦电力系统留下的窟窿,终究需要巴基斯坦自己动手补。

中国愿意帮忙,但不会充当无限兜底的“冤大头”。

这个角色,谁爱当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