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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分尸被判无期,“量刑明显不当”

9月11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获悉,针对贵州男子杀妻分尸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书面答复,认为一审判处张某无期徒刑“量刑

9月11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获悉,针对贵州男子杀妻分尸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书面答复,认为一审判处张某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并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

此前,贵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检方此前提出的量刑建议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害人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于9月8日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要求改判张某死刑立即执行。

张某与被害人黄女士于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法院查明,2019年1月19日晚,张某与黄女士过夫妻生活时,因张某认为黄女士对其身体状况不满,导致夫妻生活不协调,并受到言语刺激,遂用双手掐住黄女士颈部,致其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使用黄女士的手机,通过微信向其亲友发送文字信息,并发布朋友圈等造成失踪假象。随后,他将黄女士尸体肢解、分袋包裹,随意丢弃在不同地点。

2019年3月,一名负责该路段的环卫工人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头颅后报警,警方随即立案侦查。2025年9月,张某被抓获归案。法院判决书显示,张某到案后供述了杀害黄女士并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

今年5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张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量刑建议。两个月后,该案开庭审理。

8月,贵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

对于张某杀人后分尸、抛尸的行为,法院认为,该行为发生在杀人之后,属于毁灭犯罪证据的行为,不能再单独评价为故意毁坏尸体罪,应被故意杀人罪吸收。

量刑方面,法院认为,该案源于家庭内部矛盾,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认罪悔罪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未采纳检方提出的死缓量刑建议,最终判处张某无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要求改判张某死刑立即执行。

被害人父亲。(图/受访者提供)

9月11日下午,家属收到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书面答复。检方认为,一审无期徒刑判决“量刑明显不当”,并已向贵州高院提出刑事抗诉。

“看到抗诉的信息,心里松快了一些。”被害人家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家属称,他们难以接受一审判决,认为张某杀人后实施分尸、抛尸,并通过发送信息、发布朋友圈等方式制造黄女士失踪假象;家属还称,张某直到相关DNA证据出现后才承认杀人事实,庭审中曾翻供,称黄女士因疾病去世,因此不应适用坦白、认罪悔罪等从轻处罚情节。

被害人方代理律师胡磊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一审量刑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此次认定一审量刑明显不当并提出抗诉,是对案件量刑的司法纠错,也回应了被害人家属的抗诉诉求。

他认为,二审应重点审查张某实施分尸、抛尸等行为后形成的证据状况是否影响量刑,以及其在庭审中的翻供、辩解是否仍符合“坦白”“认罪悔罪”的认定条件。此外,还应审查本案是否存在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

记者:解雪薇

编辑:刘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