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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能动力一体的力动机研究七

七、力动机的力与能双重独特性(属性类暗能量能源领域):1.力动机的驱动力独特性;根据牛顿力学作用力定律,任何作用力的大小

七、力动机的力与能双重独特性(属性类暗能量能源领域):

1.力动机的驱动力独特性;

根据牛顿力学作用力定律,任何作用力的大小均需消耗与之等量的能量。然而,力动机的功率输出无需能量输入即可实现,此乃其核心功能特征。力动机直接利用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力驱动重力负载运动,规避了能量转化为作用力的过程,从而构成其本质独特性。该驱动力的获取源于力动机机械技术的功能设计,其原理与自然界特定类型的作用力相关联。因此,在超越风能、水位能等简单力动机范畴的研发中,需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科学发现可通过技术利用的自然力;其二,发明可捕获该自然力的机械装置,二者缺一不可。本文强调力动机驱动力的独特性蕴含三大技术要素:与能源消耗无关、科学发现自然力、发明获取该驱动力相应机械装置。

1.力动机的能源独特性;

若某类力动机被成功研发,尽管其本质为驱动装置,但借助该装置实现发电应用并广泛替代现有系统时,力动机即转化为一种新型电能获取装置。关键在于,此类能源装置在技术成熟条件下,可替代传统火电与核电系统的核心功能。同时,其能够通过运动载具实现移动式供电,覆盖任意环境条件下的电力需求——这一特性突破了现有电力系统在移动供电领域的技术瓶颈。因此,力动机的能源独特性不仅具有显著的科研价值,同时兼具国防战略价值与民用抗震救灾社会价值。

3.力动机弥补了能量守恒定律广适性空白;

力动机的力与能双重独特性认可问题,首先最大的理论问题是;力动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这主要是科技界一种粗放型惯性思维方式,而粗放型惯性则“不吻合即违反”。而理智型思维方式应该是包容“不吻合同时也不违反”的客观存在。

非常明显,力动机的功能虽然咋看是违反能量守恒定律,但力动机的功能前提条件是没有能量消耗和能量转换问题,所利用的自然力是内涵了能量因素,也就不存在有凭空产生能量问题。说明力与能在自然界中是能量守恒的两种双重特性,也就弥补了能量守恒定律广适性的空白。

3.力动机对能量守恒定律普适性空白的弥补

关于力动机力-能双重独特性的认知争议,其首要理论问题在于:力动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该质疑主要源于科技界存在的粗放型思维定式——即认为凡不兼容现有理论者皆属违反。然而,理性思维应能容纳"与现有理论不吻合但并未违反基本规律"的客观存在。

需着重指出:力动机的功能表象虽初看有悖能量守恒定律,但其作用前提在于无传统意义上的能量消耗与转换过程。所调用的自然力本身蕴含能量要素,故不存在能量凭空创生问题。这表明力与能在自然界中实为能量守恒的两种表征形式,从而弥补了能量守恒定律在普适性层面的理论空白。

本文经「原本」原创认证,作者建国00后,访问yuanben.io查询【5YRP3JZX】获取授权信息。

评论列表

会痛的石头
会痛的石头 2
2025-10-1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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