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别再为了所谓的兄弟情、闺蜜情随便顶名贷款了,最近看到这个案子后背都发凉。
汉中镇巴的王某就是抹不开多年好友的面子,明知道对方征信过不了贷款审批,还是答应出面帮贷,对方拍胸脯说所有债务跟他没关系,钱刚到账他就全额转走,还自己掏腰包还了几期利息。结果到期朋友摆烂没还清,金融机构直接把他告上法院。
他在法庭上反复说自己只是顶名没花一分钱,没用的。只要你作为名义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就得先承担全部本金和利息的清偿责任。之后你再去找实际用款的朋友追债,对方要是早就把钱挥霍一空,这锅最后还是得自己硬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