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各出30万给父母买房养老,父母去世后,房子卖了90万。两兄弟分钱时,没出过一分钱的妹妹突然蹦出来,要求平分!她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父母留下的遗产,我也有权利分!”
河南有户人家,老两口生了三个孩子,上面俩儿子,底下一个小女儿,从小夫妻俩就疼小的,俩哥哥也惯着妹妹,什么好东西都先紧着她来,就这么惯出了个白眼狼。
早些年,老两口住的房子年久失修,墙皮掉渣,冬天北风吹得窗户缝呜呜响,夏天又闷得像蒸笼!
俩哥哥看见爹妈辛苦一辈子养他们长大,老人还不能享福,心里就堵得慌。
于是哥俩喊上妹妹凑商量,给父母买套房子养老。
妹妹说:“我都嫁出去了,按照农村习俗,养老是你们儿子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况且你们也知道,我刚结婚,日子也过的紧巴巴的!”
俩哥哥听妹妹这样说,就没让她出钱了,哥哥掏了30万,弟弟也掏了30万,刚好60万全款拿下一套小两居,直接登记在了爹妈名下。
之后房子装修,俩哥哥顶着大太阳买材料,跑了俩多月,妹妹连个电话都没打过来问过一句。
俩哥哥也没挑理,觉得妹妹嫁出去了有自己的小家要顾,不用掺和娘家这些事,只要她日子过好就行。
后面那几年,老两口退休金不多,平时头疼脑热买药、换季买衣服、逢年过节的开销,全是俩哥哥平摊。
有次老爷子半夜心梗,是老大背着从五楼往下跑,俩兄弟在医院轮流守了三天三夜,给妹妹打电话,问她能不能抽空来照顾父母几天,妹妹说家里有事情走不开,等有空再回去。
后来老太太摔了腿卧床大半年,俩儿媳轮流过去给喂饭擦身,妹妹总共就回来过两次,每次坐不到一小时就着急走,说家里孩子没人接。
俩哥哥从头到尾没说过妹妹一句不是,总觉得都是一家人,谁多付出点少付出点无所谓,只要爹妈舒坦就行。
现在老两口先后走了,丧事办完,仨人坐下来商量那套房子怎么处理,最后一致同意卖了。
当初60万买的,几年涨了30万,也算值了。
俩哥哥本来想得很简单:当初买房的钱全是他俩掏的,这90万就一人45万刚好。
可不同意了,她说这钱得三个人平分,一人30万。理由还挺冠冕堂皇:“法律说了儿女继承权平等,我也是爸妈的女儿,凭什么没我的份?”
俩哥哥当时都懵了,问她:“买房的时候你出过一分钱吗?爹妈卧床的时候你伺候过一天吗?现在想起分钱了你是女儿了?”
结果妹妹一句话差点把俩人噎死:“那是你们自愿的,又没人逼你们掏钱孝敬爹妈。”
就这一句话,把俩哥哥这么多年的情分全浇凉了。
他们本来还想给妹妹分点钱当心意,结果人家直接拿法律压他们,转头就找了律师,把两个亲哥哥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如下:“房子是老人留下的遗产,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妹妹确实有继承权。但90万卖房款里,需要先扣掉俩哥哥当初买房的60万本金,哥俩各拿30万,剩下的30万是房子增值的部分,属于遗产,兄妹三人平分!”
也就是说,妹妹可以拿到10万,离她想要的30万差了一大截,她当庭就闹,说法院判得不公,可法律认的是证据,不是你撒泼打滚就行的。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 法院如此判法有失公允,没有根据谁投资谁受益,风险自担的原则。如果房子低于60万卖出,不够本金,差额部分,是否判妹妹补交?
也有网友说,严格按法律来就是平分,两个哥哥出资给父母购房写父母的名字是对父母的一种赠与行为,房子就是父母的无容置疑,你心里可能不平衡,但法律就是法律。如同父母为了孩子结婚给子购房写子女的名字,法律同样视为赠与,除非以借款名义购房,此案法律的判决严格讲不尊重法律,但尊重孝道。
还有网友说,兄弟俩30万的本息要先算。至于妹妹,权利与义务要对等,想继承就要付出,妹妹还要按份负担赡养费、医药费。
让我最寒心的根本不是这10万块钱,是有些人的心,真的是石头做的。爹妈活着的时候你当甩手掌柜,嫌麻烦不想管,等爹妈走了,看见房子值钱了,你跳出来说你是女儿要分遗产。俩哥哥算了一辈子情分,到最后在她眼里,还不如10万块钱重要。
这种拿着血缘当抢钱筹码的人,早晚得把身边的人都作走。你今天能为了10万块把亲哥告上法庭,明天就能为了别的利益卖了身边所有人。
法律给你分的是10万块钱,可你输掉的是这辈子最亲的家人,还有自己的良心,这笔账,你算算到底是谁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