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一男子自己长得不咋地,妻子却非常漂亮。所以他经常疑神疑鬼,总觉得妻子在外有人,就经常打骂妻子。妻子忍无可忍,带着女儿搬出去住了。一次他借着酒劲踹开妻子的出租屋房门,两人发生争吵后,他又从厨房拿出刀对妻子一顿挥舞,女儿上前阻拦后,也被他砍伤。最终他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 4 个月。
肖某在找女朋友那会,专挑漂亮的。年轻的小伙,谁不希望有个漂亮的女朋友。他现在的妻子珍珍(化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眼前一亮,认定了她。
从此他成了珍珍的影子,珍珍在哪,他就出现在哪。
珍珍对他的感觉是那种不好不坏的样子,既没有多喜欢,也没有多反感。
但是时间久了,有一个人一直在身边关心自己,不可能一点感觉没有。发生任何事,有肖某在她身边,她已经习惯了,而且有他在,珍珍也觉得很踏实。
后来他们就步入了婚姻,婚后还生了一个跟妈妈一样漂亮的女儿。
自己这么辛苦追来的女生,本应珍惜才对,肖某也不是不珍惜,而是他有一段日子工作非常不顺心,赚的钱也越来越少。
他开始变得不自信,每当妻子跟异性说话,他就不高兴,要是在聊天的过程中,非常开心的笑出声来,他简直就受不了了,就认为妻子和人家有不正当的关系。
珍珍虽然长得漂亮,但是是一个本分的人,她对丈夫从来没有二心。也没有责怪过他赚钱变少,而是在背后一直在默默的努力,和他一起维持着这个家。
珍珍也知道丈夫脾气突然暴躁的原因,所以她一直安慰肖某。但肖某根本听不进劝。
而且肖某会逐渐变本加厉,后来珍珍实在受不了他了,就带着女儿搬出去住了。
本以为搬出去住了,就会免受丈夫的打骂,没想到一次醉酒后,肖某醉醺醺地来到她的出租屋前,一脚将房门踹开。
珍珍和他发生了争吵,肖某借着酒劲,非常冲动,竟直奔厨房拿出了菜刀,对着妻子一顿挥舞。
女儿见状,赶紧出来劝阻爸爸,但爸爸当时已经神魂颠倒,谁来就砍谁。
女儿害怕极了,赶紧跑到了卫生间,求助同学打电话报警。
把女儿和妻子砍伤后,肖某意识稍微清醒了些,也主动报警了。
经检查,珍珍全身10余处伤口,并伴随大面积出血。女儿左额部、左前臂两处刀伤。
珍珍被送医后,已处于休克状态,还好及时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庭审中,肖某表示自己当时就是一通乱砍,具体砍哪里不清楚。当时脑子里就是觉得妻子背叛了自己。
一审认为,肖某故意持刀杀人,致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有期徒刑七年。
肖某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认为,原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程序合法,只是原审判决未认定坦白情节,应予纠正。但罪名不变,该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肖某由于自己的不自信,老怀疑妻子,酒后到妻子出租房闹事,挥刀砍向妻子和女儿的时候,他已构成本罪。好在妻子和女儿都被抢救过来。
好端端的一个家,就因为肖某无端的猜忌,现在两人受伤,一人进去了。本来一个幸福的家,硬被他闹成现在的样子。
妻子和女儿身上的伤可以愈合,但心里的伤却很难愈合。
尤其是给女儿带来的伤害更大,她以后可能在择偶问题上会恐惧。爸爸本应成为女儿的榜样,而肖某却恰恰相反,给女儿带来了阴影。
关于本案,大家有何想法?评论区一起聊聊。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