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前叫奸夫。
几十年前叫搞破鞋。
到了现在,大家文明了,给它穿了件粉红色的蕾丝马甲,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男闺蜜”。
看到这段话,心里先是一顿。它把三个时代的叫法摆在一起,让你看见一件事——事情没变,叫法变了。
几百年前叫奸夫。那时候这两个字一出口,是要出人命的。几十年前叫搞破鞋。那会儿这两个字一出来,是要被拉去游街的。现在叫男闺蜜。这四个字说出来,轻飘飘的,还带着点时髦。你听着好像没什么,可你细想,那个位置,还是那个位置。那个人,还是那个人。换了个名字,关系还是那个关系。
可话说回来,你不能把所有男闺蜜都归到那一类去。有些人确实就是朋友,干干净净的,没什么事。你非要说人家有事,那是你自己心里有鬼。可你也不能不承认,有些“男闺蜜”,就是披着朋友外衣的别的东西。他跟你老婆走得太近,近到你不舒服。你说出来,她说你小心眼。你不说,你心里堵着。你堵着堵着,就堵出事来了。
这事的关键,不在叫什么。在你心里那条线,有没有被踩。你没被踩,他叫什么你都无所谓。你被踩了,他叫什么你都觉得不对。你要是觉得不对了,你就得说。你不说,你憋着,你憋到忍不了,那一下就大了。你说出来,把那条线画清楚,日子反而好过。
可你画线,也得讲道理。你不能因为自己心里不痛快,就不让人家有朋友。你得让人家知道,你哪里不舒服。你好好说,她愿意听,这事就过去了。她不愿意听,那你们之间的问题,就不是一个男闺蜜的事了。
人跟人之间的关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不管换什么名字,舒服的,就是对的。不舒服的,就是不对的。你心里那杆秤,比任何叫法都准。你信那杆秤,你就不会走偏。你不信,别人说什么好听的,你都会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