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被吃绝户!浙江嘉兴,女子38岁未婚未育,母亲去逝,父亲又遇车祸离世。她还在悲痛中,不料,多年不来往的爷爷奶奶和大伯一家找上门,他们不是心疼她孤苦无依来安慰她,而是冲着她父亲的遗产来的。他们甚至毫不掩饰,想要她们家在市区刚买的大平层,给大伯家的堂哥,女子又震惊又心寒,决定打官司硬刚到底。
袁女士今年38岁单身,她一直单身生活。
她父母是农村人,但勤劳肯干,家里做起小生意,日子宽裕。
袁女士父亲有个亲哥,就是她大伯,夫妻俩不想出力,却天天想吃香喝辣。
大伯家在村里条件最差,可爷爷奶奶偏向他们。
她父亲老实,对这个哥一家能帮就帮,从不计较过。
大伯的工作是她父亲托朋友给找的。
堂哥一事无成也不争气,工作也是她家帮忙安排的。
堂哥赌钱欠了债,还是她家掏钱帮还上的。
本以为,自己一家念及亲情,不爱计较,爷爷奶奶、大伯一家就伤害不到他们。
可他们想错了,自私的人从不满足,总觉得她家给得不够,只要有机会他们就想分一杯羹。
大伯母还到处说他们家坏话,一点不念好。
爷爷奶奶作为这个家里的长辈,总帮“弱者”,一开口就来提要求。
不是借钱孩房子,就是出钱帮堂哥娶老婆。
父亲每次多多少少都被抠出一些钱。
袁女士上高中时,一家三口搬到市区,两家来往少了。
后来她妈生病,大伯家一个人都没来看,爷爷奶奶只来转了一下,倒像是打探消息。
母亲去世后,她和父亲再没跟大伯一家来往,不是嫌弃,是觉得喂不熟。
后来跟爷爷奶奶也断了联系,日子清净了多了。
她以为两家不会再有什么交集,没想到她父亲突然车祸意外,人就这么走了。
袁女士孤零零一人,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在悲痛中还没缓过劲来,大伯一家和爷爷奶奶就找上门来。
他们没有伤心,没有关怀,仅仅装了几分钟后,马上进入正题。
爷爷说,她父亲这些年挣了钱没给老人一分,是大伯一家在养他们。
爷爷说,存款和小工厂他们不要,就要市区那套大平层,送给家里的长孙,也就是堂哥。
堂哥在旁边说,他问过律师,爷爷奶奶有继承权,这种情况下,至少分一半遗产。
袁女士当时脑子嗡嗡响,像身边围了一群绿头蝇,直犯恶心。
她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心里堵得难受。
爷爷至今耿耿于怀,她妈只生了她一个女孩,却死活不肯生二胎,断了父亲一脉的香火。
话里话外,堂哥才是继承家里香火的唯一男丁,家都该帮堂哥。
奶奶的话更是直戳她的心窝子,她都38岁了,肯定一辈子嫁不出去。
这些家产最终还是给堂哥,不如现在就给。
袁女士看明白了,他们就一个意思,父亲的遗产爷爷奶奶有份,他们只要一套房,好送给大孙子。
不给就打官司,法庭上见。
袁女士欲哭无泪,但也知道爷爷奶奶有继承权,可她又觉得,这些亲人像吸血虫一样贪婪。
这么多年吸她父母的血,人都不在了还不放过。
这让她从心底里厌恶,无法接受。
袁女士表示,其实自己对钱和房子看得不重,她有不错的工作,能养活自己。
爸妈也给她存了钱,够一辈子吃穿不愁。
如果两家关系正常,她愿意分遗产,甚至爷爷奶奶多拿一些她也无所谓。
可就是因为见多了他们的贪婪和算计,不想让他们觉得理所当然。
她打算打官司,输赢不在意,只希望他们在法庭上陈述时,能看见自己内心的黑暗与贪婪。
她也不是非要争个你死我活,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想通过法律给自己一个交代,也给父母一个交代。
她打官司是不想退缩,让她们觉得她好欺负,她要站在法庭上把事情说清楚。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袁女士父亲去世后,她作为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爷爷奶奶作为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爷爷奶奶确实有权利分她爸的遗产。
堂哥说至少分一半,在法律上有一定依据。
因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份额均等。
但很多人忽略一点,有继承权不等于想要啥套就能拿到手。
遗产分配要先把所有财产算清楚,再按人头和实际情况分。
那套大平层如果价值很高,爷爷奶奶能分到的份额要核算。
另外,她母亲去世时,属于袁女士母亲的那部分财产,她和父亲已经继承了,这部分跟爷爷奶奶没关系。
父亲这些年挣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得先分出一半给她母亲的那份,剩下才是她父亲的遗产。
法律给了爷爷奶奶继承权,这没法否认。
但人情上,他们这么多年对这个儿子只管压榨,不念亲情,儿子走了倒跑来要房子,搁谁身上都难受。
打官司虽然费时费力,但有时候把账算清楚,反而是斩断纠缠最干脆的办法。
早点厘清份额,早点远离这样的原生亲缘,才能开始新生活,才能不再被过去拖累,这不是冷漠,是保护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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