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保护好民族企业,那么常州星宇车灯属于民族企业吗?
“民族企业”不是法律上的正式分类,是社会通俗评价概念;法律层面只区分内资、外资企业。
核心依据
1. 控制权是中国自然人:实控人周晓萍(中国籍),家族合计掌握半数以上表决权,不是外资控股,总部江苏常州,本土起家。
2.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早年汽车高端车灯市场长期被欧、日企业垄断,星宇靠自研打破垄断,是国内车灯行业头部企业,客户覆盖国内自主品牌+海外车企(宝马、大众、比亚迪、红旗等) 。
由中国人主导资本、核心技术、经营管理权,扎根中国本土,参与国内产业链建设。从这个大众通用说法,星宇被普遍视作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民族企业。
但它是民营上市企业,有外资机构作为财务投资者(港股通外资持股),但只是小股东,不掌握控制权、不主导技术,这点和外资独资企业完全不同。同时在海外多国设工厂,属于中国企业出海布局。
那么,星宇股份值不值得保护?欢迎提出你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