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严惩” 贵州的罗女士,2025年12月应聘到当地一家公司,职位是客服副经理,每月工资8800元左右。今年6月,她查出怀孕,第一时间向公司作了汇报,怀胎初期身体没什么异样,该干的活她一样没落下。
可没过多久,公司找她谈话,说要把她从项目经理降到客户主管,工资从8800元一下子调到2500元至3000元。公司给的理由是业绩不达标。
罗女士当场就拒绝了,她还专门书面回复公司,说自己的身体目前能胜任原岗位,如果哪天真撑不住了,会主动申请调岗。
让她没想到的是,话音刚落,公司直接把她辞退了。
面对质疑,公司负责人何先生反复强调,调岗、降薪、辞退,都跟罗女士怀孕没关系。他说公司对5月至7月作了绩效考核,不光针对罗女士一个人,所有没达到标准的都降薪降职。
他还补充了一句,罗女士8月以后才说怀孕,之前没请产假也没书面汇报,不能用怀孕这件事来否定公司的业绩考核。
两边各执一词。罗女士说自己6月就报备了,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明她跟不上工作进度的材料。如今她已经表示,会通过劳动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件事传开后,不少网友替她抱不平。大家争议的焦点其实不在8800元降到2500元这个数目本身,而是公司那句"对所有人都一样"。听着似乎挺公平,可公平不等于合法。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里写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同样的道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规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换句话说,不管绩效考核合不合格,只要女职工在孕期,公司就不能拿"业绩不达标"当理由来降薪,更不能辞退。这是法律的硬杠杠,不是公司内部一句"一视同仁"就能推翻的。
那公司能不能以"照顾孕妇"为名调岗?能,但有两个前提。一是要有医疗机构的证明,证实她确实不能适应原岗位;二是即便调岗,工资和福利待遇也不能降。罗女士这种情况,公司既拿不出医疗证明,又把工资砍掉了近三分之二,明显踩了法律的红线。
8800元降到2500元,降幅太大,已经不是正常的调岗降薪幅度,更像是一种变相逼退。公司心里可能算过一笔账:要是罗女士受不了低工资自己提出辞职,公司一分钱赔偿都不用出;即便闹到违法辞退那一步,赔的也就那么一点。
相比之下,逼孕妇主动走人,对公司来说反而是笔"划算买卖"。
这也戳到了当下很多人不敢生娃的真实痛点。
一个家庭要个孩子,从怀孕那天起,开销就来了。产检、营养、待产包,再到孩子出生后的奶粉、尿不湿、打疫苗,哪一样都得花钱。
罗女士原本8800元的月薪,在贵阳这样的城市,养家糊口、攒点育儿钱,本就是紧巴巴的。一旦被砍到2500元,别说给孩子存钱,自己的日常开销都难以维持。
而像罗女士这样的职场女性,并不是个例。不少企业嘴上不说,心里却把怀孕女职工当成"负担":招聘时打听婚育状况,入职后盯着肚子看,一旦发现怀孕,就想方设法调岗、降薪、边缘化,逼着人家自己离开。员工若不懂法,很容易吃哑巴亏。
好在罗女士没有忍气吞声,她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对更多职场女性来说,这也是一堂公开课:怀孕后第一时间留好报备证据,拒绝不合理调岗时用书面形式回复,平时的工作记录、考核文件都妥善保存。真要走到仲裁那一步,这些就是最硬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