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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不能只问责机关,主要负责人责任不容虚化 我是半熟李 2026-09-03 16:30贵州 关注 AI导读 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征拆乱象反思。 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动工用地,拆除三户房屋被确认违法,谁应该承担责任?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必须恪守法律边界,不能以发展为名践踏群众合法权益。毕节磷 ​

违法强拆不能只问责机关,主要负责人责任不容虚化

我是半熟李2026-09-03 16:30贵州关注AI导读

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征拆乱象反思。

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动工用地,拆除三户房屋被确认违法,谁应该承担责任?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必须恪守法律边界,不能以发展为名践踏群众合法权益。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未经法定程序强行占地、断水断电逼迫搬迁、暴力强拆村民房屋等系列行为,已有法律文书确认相关行政行为违法。众多农户持有合法土地承包权、房屋权属证明,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未取得法院强制执行裁定,土地便被强制清表,房屋被强行拆除,断水断电等逼迁手段直接剥夺群众基本生存生活条件,大量财产损毁,群众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不单单是县级政府这一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赔偿、纠错整改的责任,县政府法定代表人作为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征地拆迁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该系列违法征拆行为,并非基层单一部门的孤立行为,属于县级政府主导推进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履职失范。依据监察、政务处分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范畴,对违法强制占地、断水断电逼迁、违法强拆造成群众重大损失的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基层办事人员,让主要负责人责任虚化悬空。对已被确认违法的系列行为,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启动追责程序,结合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社会影响,依规给予政务处分。如果查实存在滥用职权、授意实施违法逼迁、漠视群众利益等情形,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先补偿、后搬迁是征收拆迁的刚性法定原则,行政机关无权绕过司法程序自行实施强制拆除,法律更是明令禁止断水断电胁迫搬迁。一纸确认违法的文书不是终点,既要依法落实国家赔偿,弥补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更要压实领导责任,实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发展的底色应当是法治与民生。重大项目推进,权力运行必须受到约束,只有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才能防止类似野蛮征收再度发生,维护群众土地与房屋权益,守住政府公信力的底线。(原创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