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上海,男子婚内长期留宿同小区女邻居家,28笔转账10.8万,520、1314、3344全齐了,原配调流水后起诉,男方辩解:我住她家是为了跟她儿子打游戏赚钱,法院判决亮了
张女士和季某2012年结婚,两个人白手起家做工程,攒下千万家产,有儿有女。2022年张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季某不同意,法院没判离。2024年季某反过来主动起诉离婚,离了,孩子归张女士。
离婚诉讼里,张女士申请调取了季某的银行流水,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里,她看见一个熟悉的名字:李某。同小区的女邻居,经营一家饭店,比张女士大10岁。28笔转账,合计10万8。有520,有1314,有3344,有2099,很多发生在凌晨三四点。再查下去,更让她浑身发冷:婚姻存续期间,季某长期住在李某家里,两家就隔几栋楼。
她另案起诉李某,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法庭上,季某和李某口径一致:不熟,只是李某开饭店,季某常带人去吃饭,转账是餐费。至于那些520、1314,不是给李某的,是发给李某儿子的红包,大人陪小孩打游戏用的。长期留宿李某家,也不是因为别的,是李某儿子电脑配置高,他过去住是为了跟孩子打游戏,顺便研究靠游戏赚钱。
法院没信。判决书里列了五个理由:情侣寓意红包不符合邻里吃饭往来习惯;凌晨三四点转账时间反常;季某自认长期居住在李某家;部分款项解释前后矛盾;说是饭店消费却拿不出一张小票。法院认定二人关系难言正当,季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整体无效。一审判李某全额返还10.8万,季某和李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钱已经执行到位。
但这事还没完。离婚时张女士要求分割夫妻工程业务产生的约2000万共同利润,一审法院认为季某账户大额进出属于工程款往来,证据不足以认定是夫妻共同收益,2000万没处理。张女士说下一步会另案起诉继续举证。她面对采访时只说了一句:“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选择一个比我大10岁的邻居。”
有人说:“男人喜欢的不是漂亮,也不是年轻,最后追求的是温柔。”另一个回复更绝:“我儿子玩具一大堆,出门还是喜欢玩别人手里的玩具。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那个玩具我没玩过。”10万8追回来了,但那种被枕边人当傻子的感觉,可能要花很多年才能消解。你怎么看这个打游戏的借口?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