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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一34岁已婚男子,听说已经分手的情人谈了男友,他妒火中烧,跑到女子公寓

山东临沂,一34岁已婚男子,听说已经分手的情人谈了男友,他妒火中烧,跑到女子公寓,强行侵犯了女子,女子报警,住院9天,被验出17处伤,可不可思议的是,男子既没被讯问、也没采取强制措施,压根没受到惩罚,女子崩溃了,婚姻破碎,名声臭了,男子却逍遥法外,她多次割腕没死成,男子时隔5年才被判有期徒刑5年,男子不服,坚决说自己无罪,双方是自愿的,女子也不服,认为判的太轻,继续申诉。

2019年9月,34岁已婚的李某听说已经分手的18岁情人王某某谈了新男友,直接妒火攻心。

按理说,一个有妇之夫,就不该招惹小姑娘,而且,既然分手了,那就各自安好,人家谈情说爱,是她的自由。

可李某心里抓心挠肝,占有欲让他失去理智,竟然冲到王某某租住的公寓里,不是掐她脖子,就是解下皮带抽打,发泄完了后,强行侵犯了王某某。

王某某一身伤痕,悲痛欲绝,她终于尝到了自己种下的恶果。

也不知道她好好一个小姑娘,怎么就和一个已婚男纠缠在一起了。是被蒙蔽的?还是知三当三?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事发当天,王某某就报了警,然后,她被送到医院治疗9天,浑身上下高达17处伤。

好消息是,9月17日警方正式立了案,坏消息是,之后案子直接停了,既没传唤李某问话,也没对他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他就这么逍遥自在过了5年。

这5年,王某某虽然结婚了,但丈夫对这件事难以释怀,两人关系破裂,她又离婚了。

王某某这5年日子饱受煎熬,家碎了,名声臭大街,身边人指指点点,她精神彻底垮掉,好几次割腕自杀都没成功。

既然死不了,那就自救,她无数次打电话、找渠道催办案,始终没得到任何进展。

直到2024年8月案子才重启,2026年,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但李某喊冤叫屈,只承认自己动了手打人,咬死了说两人是自愿的,是女孩报复他才报的假警,他应该无罪释放。

王某某这边觉得判得太轻,申请检方抗诉被驳回,又接着往上级检方申诉。如今,现在案子二审还没开庭。

2025年,河南一起强 奸案中,被害人报警后,警方立案但没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嫌疑人潜逃6年才被抓获。

最终,法院结合在案的伤情鉴定、现场生物物证等证据,认定强 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我看来,一个姑娘在最该好好生活的年纪,平白无故被拖进5年的黑暗里,身体留了伤,人生轨迹全被打乱,嫌疑人却靠着“挂案”白白多逍遥了5年。

不是说所有案子都能立刻办结,但明明现场有证据、伤情有记录,却硬生生把案子压了五年不动,这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如今两边都不服判决,后续二审能不能把所有事实捋清楚,给受害者一个真正能落地的公道,是所有人都在关心着的事。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使用皮带抽打、掐脖子等暴力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已符合强 奸罪的构成要件,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在法定量刑区间内,后续二审将结合全案证据进一步核实情节。

侵犯案里最伤人的,不止是伤害本身,还有嫌疑人逍遥法外5年带来的“二次伤害”。

受害者要的不是“迟到的正义”,而是在第一时间就把证据固定好、把嫌疑人控制住,别让她在漫长的煎熬里饱受折磨。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20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