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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一女子为孝顺父母,买了套6楼的房子,谁知住进去之后,邻居不许他们

2023年,上海一女子为孝顺父母,买了套6楼的房子,谁知住进去之后,邻居不许他们使用电梯,女子这才知道,加装电梯时原房主不愿出钱,他不同意安装电梯,女子主动提出,她愿意分摊97000元装电梯费用,可没想到,邻居们还是不同意,邻居们认为,时过境迁,如果按照原来的费用缴纳,对邻居们不公平,要想使用,必须多掏费用,女子告到法院,原房主的错不该由我承担,因此她要求法院确认使用电梯的权利,结果亮了!

2023年,高女士看中了上海某小区一套6楼的房子,打算买下来给年迈的父母居住,看房时她就注意到,楼栋正在加装电梯,这对高层住户来说本是件大好事,可中介也明说了,这套房的原业主当初坚决反对装电梯,一分钱分摊费都没出,所以以后电梯装好了,这户人家也用不了。

考虑到这个情况,原业主在房价上给了高女士不少优惠,高女士当时寻思着,父母身体还算硬朗,暂时爬爬楼也没事,真到以后想用电梯了,大不了把钱补上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她签下了购房合同。

可真等父母住进去,问题很快就来了,别说提着重物爬6楼,就是空着手上下一趟,老人都得喘半天,眼看着父母每天出门买菜、看病都要受爬楼之苦,高女士坐不住了,主动找到楼栋业主代表,表示愿意按照当初的分摊方案,补交9.7万余元的电梯费用。

本以为钱到位了事情就能解决,没想到邻居们的态度异常坚决:不行,邻居们的怨气不是凭空来的,当初整栋楼商量装电梯,就数这家原房主反对最激烈,不光不肯出钱,还各种阻挠施工,硬生生把工期拖了好几个月。

为了推进项目,其他业主跑前跑后协调关系,还因为工期延误多掏了误工费、材料损耗费,甚至错过了一笔政府补贴,现在电梯装好了,你一句"我补钱"就要坐享其成,当初大家受的罪、多花的钱,又该找谁算?

在邻居们看来,这早就不是9.7万块钱的事了,如果当初大家都像原房主那样撂挑子,这电梯根本装不起来,现在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还按原价"补票",对那些出钱又出力的业主来说,太不公平。

双方各说各的理,谈了好几次都谈不拢,高女士只好把事情闹到了法院,她认为自己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业主理应有使用权,前房主的过错不该由自己来承担。

这起案子看似是邻里纠纷,其实戳中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一个普遍盲区:二手房交易后,加装电梯的权益到底该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第273条明确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加装的电梯属于楼栋共有部分,高女士买下房子的那一刻,就依法获得了对应共有部分的权利,邻居们无权以"前房主反对过"为由,剥夺现任业主的使用权。

但法律归法律,情理归情理,法院也没有硬判,而是算了一笔明白账:一方面,高女士买房时已经因为"无电梯使用权"享受到了房价优惠;另一方面,原房主的阻挠行为确实给其他业主造成了实际损失,包括额外支出的费用和时间成本,如果只按原价补交,确实有失公平。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高女士在支付原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邻居们一定的经济补偿;邻居们则同意高女士一家享有同等的电梯使用权,一场僵持许久的邻里矛盾,总算画上了句号。

这事虽然解决了,却给所有买二手房的人敲响了警钟,很多人看房只盯着产权、学区、户型,却忽略了房子背后的"隐形债务",除了加装电梯权益,还有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情况、业主大会决议、邻里间的历史约定等等,这些东西不会写在房产证上,却能实实在在影响居住体验。

更值得深思的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行这么多年,类似的纠纷层出不穷,从一楼住户反对施工,到新老业主权益交接不清,本质上还是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比如加装电梯的权益能否随房自动转移、后期入伙的业主该按什么标准缴费、当初的反对者后续想加入该走什么流程,这些问题都需要更明确的规则来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