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1904年8月3日(光绪三十年六月廿二),英军侵占西藏地方首府拉萨。
1903年12月,英国抓住日俄战争一触即发的有利时机,集结了2000余人,装备了新式武器,大举入侵西藏(第二次侵藏战争)。1904年4月11日,到达江孜。8月3日,侵占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被迫外逃至蒙古。英军在拉萨大肆劫掠,抢走了许多珍贵的文物和经典。
1904年9月7日,英军上校荣赫鹏胁迫西藏地方官员签订了《拉萨条约》。要求巨额战争赔款。赔款未结清之前,占领春丕谷(今亚东县)。并用所谓的“第一款主权条款”,剥夺了西藏地方的主权与外事权。西藏地方必须拆除从印度边境至江孜、拉萨沿途的所有碉堡、炮台等军事防御设施。重新确认并严格遵守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所划定的哲孟雄(锡金)与西藏的边界。
清朝驻藏大臣有泰虽软弱,但迫于国内舆论和清政府的明确命令,拒绝在该条约上签字画押。因此,从国际法角度看,《拉萨条约》只是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单方面签署的草案,未经中国中央政府批准,不具备法律效力。后在1906年以《中英续订藏印条约》替换:英国确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赔款减少并改由中央政府全额垫付,清政府付清赔款后,英国从春丕谷(亚东)撤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