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语了!7月30日报道,大连一男子因妻子临产紧急请假,公司却非要他说准生产日期,说不出来就直接按旷工开除。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丢下工作回家陪护,结果真被无情辞退。好在仲裁委最终认定这就是违法解除,甩了公司一记响亮的耳光。[太阳]
大连一名建筑公司职工,因为妻子临产在即,家中无人照料,便提前在微信群里申请事假陪护。
之后单位追问具体哪天生产,他解释预产期本身存在医学浮动,无法精确到日。
没想到,单位以日期不明为由拒批,无奈下他只能先行离岗回去照顾妻子。
结果公司依据内部考勤制度认定旷工,将其解除劳动合同。
今年7月5日,大连劳动仲裁委裁定公司违法解除,赔偿12万元。
这个结果背后有两个值得说清楚的法律层次,第一,事假不是法定强制假,公司确实有审批权,但审批权不等于可以无视请假事由的实质紧迫性。
劳动仲裁和法院近年的一贯立场是,认定旷工,要看职工是否存在主观无故缺勤的恶意,而不是单看考勤记录有没有审批通过。
妻子出现产兆即将住院,属于家庭突发紧急情况,当事人已提前告知单位,不具备"无故旷工"的构成要件。
第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享有护理假,假期内工资照发、出勤照计。
本案职工走的是普通事假流程,但陪妻临产在法律性质上仍属护理假适用范围,比一般事假的正当性更充分。
对在职劳动者而言,这个案子有几点实际参考价值。
配偶临产时请假,应保留产检手册、预产期告知记录、医院入院通知,以及与单位的完整沟通记录。
辽宁职工申请护理假有明确法规依据,优先援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法定护理假,不要先走普通事假审批通道。
若公司拒绝批准,建议在离岗当日以书面或微信形式再次说明情况,避免被认定为无声失踪。
若公司随后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可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对用人单位来说,规章制度中的"旷工解除"条款并不能自动覆盖所有缺勤情形。
仲裁和法院在审查时会独立判断请假事由是否正当、紧迫,不会因公司内部制度写明"未批准假期缺勤视为旷工"就直接认定解除合法。
在员工家属出现产床、ICU、急救等情形时,提前与员工沟通,要求事后补交医院证明,是成本最低的处理路径,远低于违法解除后承担的双倍赔偿加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