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一名货车司机在高速服务区停车准备睡觉,却被执勤交警叫醒核查,随后因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被开具处罚决定书。司机十分不解:自己已经感到疲惫,主动驶入服务区停车休息,为什么仍然会被罚款?
敲窗声响起时,半挂车已经停在高安东服务区车位内。驾驶员童某军刚躺下不久,车外执勤民警却不是来催促车辆离开,而是核对驾驶证、车辆轨迹和停车时间。
童某军认为,车辆已经熄火,人也正在休息,危险已经停止。民警关注的却是驶入服务区以前发生了什么。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随后公布了完整记录。2024年12月4日8时38分,童某军单独驾驶湘J号牌半挂车从湖南浏阳出发。15时01分,车辆进入南昌至上栗高速公路高安东服务区。
两处时间一对照,连续驾驶达到6小时23分钟。15时12分,民警根据系统预警找到车辆并敲门核查。此时距离进站只有11分钟,童某军尚未完成一次不少于20分钟的休息。
事情的关键也在这里。处罚所针对的不是睡觉,而是进站前已经形成的连续超时驾驶记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连续超过4小时,应当停车休息,单次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童某军进入服务区是正确选择,却无法抹去前面超过两个小时的超时部分。民警最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但公开通报没有说明具体罚款数额。
这辆半挂车为什么会被迅速找到,也有明确原因。官方通报显示,从2024年10月5日起,涉事车辆已经累计触发6次疲劳驾驶预警,被列为重点风险车辆。
通报只说明车辆多次报警,并未认定6次记录都由童某军造成。当天再次报警后,动态监控平台把行驶起点、运行时长、停车位置等信息推送给执勤人员,民警才在服务区内完成核查。
货车上的北斗终端并不是隔着车窗判断驾驶员有没有闭眼。终端持续记录位置、速度、启动和停车状态,再由平台计算连续运行时长。
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半挂牵引车和符合条件的重型载货汽车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相关平台可以设置疲劳驾驶限值,自动提醒驾驶员纠正,运输企业也要对运行车辆进行监控。
历史轨迹不会因为车辆刚刚停下便自动清除,所以童某军睡在车内时,6小时23分钟的记录仍然存在。
类似处置后来也在武汉出现。2025年8月5日14时许,武汉交警的警务终端收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疲劳驾驶预警。民警调取轨迹,在三里桥服务区找到驾驶员黄某。
系统显示黄某连续驾驶5小时20分钟,现场核查后被罚款200元并记3分。两起事件的共同点很清楚,都是平台先发现超时行驶,民警再到服务区确认,不是看到驾驶员睡觉才临时决定处罚。
到2026年6月1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开始实施。新规则主要用于交通事故调查。
可以结合驾驶行为、生理状态和事发前活动轨迹判断疲劳是否与事故有关,但日常驾驶中连续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的要求并未取消。
童某军真正应该提前做的,是在接近4小时时就寻找服务区,而不是已经困乏后再坚持两个多小时。服务区停车睡觉当然没有错,主动休息也能避免风险继续扩大。
可一旦连续驾驶时间已经越过法定界限,停车只是终止违法状态,不等于此前记录不存在。那张罚单处理的是进站前的6小时23分钟,这正是整件事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
信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