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玩不起别玩!”7月12日报道,上海,一骑手每天花2元买意外险,有天他还没开始接单,就遭遇车祸,后来鉴定为十级伤残,肇事方赔偿了28万余元,可保险公司却拒赔,骑手觉得不合理,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上海一位外卖骑手,还没开始接单就遭遇车祸,鉴定为十级伤残,肇事方赔了28万余元,他想起自己每天花2元买的意外险,申请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一口回绝。
拒赔理由有两个:事故发生时不在保障时间内,以及已经从肇事方拿到赔偿,不能重复获利,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但法院的判决让保险公司彻底失算。
7月12日,这起案件的结果公之于众,直接冲上了社交平台的热搜,小姜是上海的一名外卖骑手,每天上线接单前的固定动作之一,就是在平台花2块钱买一份意外险,这个动作他重复了无数次,已经变成肌肉记忆。
事发当天,小姜像往常一样完成了投保,正准备点击上线接单,偏偏就在这个空档,一辆车撞了过来,撞击导致他右肱骨严重骨折,后来的鉴定结果定格在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对方全责,肇事方最终赔付了28万余元的各项损失。
身体慢慢恢复后,小姜开始整理自己的保单,想着每天2块钱的意外险该派上用场了,他按要求提交了所有材料,申请伤残保险金理赔,保险公司的回复来得很快,态度也很明确:不赔。
理由就是那两条,事故发生时你还没接单,不在保障时间内,对方已经赔了你28万,你不能再从保险这里拿一笔,这叫重复获利,小姜觉得这事儿说不通,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焦点很快集中到那份保险条款上,尤其是保障时间的约定,保险公司坚称,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只保障骑手在配送接单时段内发生的事故,小姜当时连单都没接,当然不在保障范围,事情要真是这样,保险公司确实占理。
可法院在审查投保流程时发现,这个所谓的“仅保障配送接单时段”条款,藏得相当隐蔽,它不在投保页面的显眼位置,而是被塞进了需要点开好几层的附件深处。
一个每天花2块钱、投保过程可能只需十几秒的骑手,根本注意不到那个角落里的文字,保险公司对这个关键条款,既没有弹出提醒,也没有加粗标红,更没有要求投保人逐项确认。
按法律规定,这类免责条款必须“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并“明确说明”,显然保险公司没做到,法律的要求是刚性的,不是你把条款写进合同就算数,投保人根本没机会看到的东西,不能算作双方的真实约定。
法院据此认定,那条限制保障时间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的第一道防线直接崩塌。
另一个拒赔理由同样站不住脚,保险公司说,小姜已经从肇事方拿到了28万赔偿,损失已经填平,保险就不能再赔了。
这条逻辑听上去很耳熟,因为它正是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一辆车撞坏了,不管买了几份保险,最终赔付总额不能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
但小姜买的是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保的是人的身体和生命,人的一条胳膊值多少钱?十级伤残对人的影响怎么用金钱精确衡量?法律给出的答案是:无法衡量。
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险的那套填平规则,两者的底层逻辑完全不同,人的健康和生命没有市场定价,也就没有“重复获利”这回事,肇事方的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是基于合同义务,各走各的路,互不相干。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必须向小姜支付3万元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经生效,小姜拿到了他应得的那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