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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还真是一如往既的让人失望! 它几乎是盖棺定论式抛出结果:法律判的是

《联合早报》还真是一如往既的让人失望!

它几乎是盖棺定论式抛出结果:法律判的是商标确权,网民争的是文化归属,而两者遵循的显然并非同一套逻辑。

一、为什么“并非同一套逻辑”是错的?

1. 商标法本身就是文化制度

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数学公式。它诞生于特定的历史语境:

➡️为什么“注册在先”优先于“使用在先”?这是法律文化选择

➡️为什么“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这是政策价值取向

➡️为什么欧盟法院能认定棋盘格“缺乏显著性“”,而中国法院认定四叶花“驰名”?这是不同的法律文化

所以,商标法本身就是文化产物。 讨论“文化归属”就是在讨论商标法的根基。商标法与文化产物从来是“井水河水互不相犯”的问题。


2. “文化归属”的争议会反塑法律

早报假设法律是静止的、网民是情绪化的。事实上是:

➡️欧盟法院2022年判LV棋盘格无效,正是因为公众认知和文化讨论推动了“基础图案不应被垄断”的法律共识

➡️日本神户珠数店案胜诉,正是因为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遗产的文化观念进入了司法判断

➡️中国网民讨论“宝相花是传统纹饰”,就是在为未来修法积累共识

文化讨论不是法律之外的噪音,而是法律演进的土壤。


3. “井水河水”的边界本身就是权力划定的

早报把文化讨论和商标确权说成「井水河水互不相犯」,但谁来决定哪口井、哪条河?

➡️LV说四叶花是它的“商标” → 这是法律权力的划定

➡️网民说四叶花是“宝相花、传统纹饰” → 这是文化权力的挑战

边界不是天然的,是被争夺的。 早报把边界当成既定事实,实际上是在固化现有的权力格局。

它观点的隐含立场是:“法律归法律,文化归文化”——这看似中立,实则让法律免于被审视。

如果接受这个框架:

➡️网民讨论文化归属 = 情绪化、不专业、干扰司法

➡️法院判决商标确权 = 专业、理性、不容质疑

结果是:现有法律框架被保护起来,免于接受文化正当性的检验。

那么,全中国成千上万带四叶草纹样的实体,从园林到自家窗格,公园厕所标识、小区走廊装饰、传统工艺品、建筑装饰纹样……都面临着赔偿和整改。

一个1897年注册的图案,在2026年可以「横扫」中国上千万个实体,而绝大多数纹样已经存在数百年。

这还是保护创新吗?错。是用法律工具圈占公共领域。


二、真正的“同一套逻辑“”是什么?

不是“标法逻辑”和“文化逻辑“”两套,而是一套关于“什么东西可以被独占”的深层逻辑:

➡️法律层面上,LV是一个一个1897年注册的图案,能否在2026年垄断全球四瓣花的使用?

➡️文化层面上,宝相花、四叶草作为人类共享的装饰语汇,能否被一家企业私有化?

➡️经济层面上,“维权产业化”是保护创新,还是法务团队的创收工具?

➡️ 政治层面上,强化外资品牌保护 vs. 保护本土中小企业和公共空间

这些问题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 早报把它们切成两半,看似清醒,实则回避了真正的张力。


三、再回到进口河水的比喻:

➡️同源——都源于对“公共领域 vs. 私人垄断”的根本判断

➡️边界移动——今天井水多一点,明天河水多一点,取决于社会共识

➡️不是隔离——而是相互渗透、相互定义

早报想冻结边界,引导大家接受“法律是法律、文化是文化”。

不!边界本身就是战场,而战场上的每一方都在用各自的逻辑争夺边界。


四、最后

我也要呼吁年轻网友找到问题的源头,不要对审理本案的法官进行肉搜、网暴、人身攻击。推动完善商标法修法,才是正道。


Source: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