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引失败就诬陷!上海,一个试用期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主动到老板办公室陪老板喝酒,搔首弄姿抛媚眼,没想到老板都没碰自己一下,女子出来后,搞了个骚操作,和男友一起报警,说老板在酒里下药,然后对她图谋不轨,他们还在办公大楼大闹一番,觉得这样可以大捞一笔。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老板办公室设有监控,他们俩那天喝酒过程都被录下来了。这回老板想让他们大出一笔来赔偿!
一份贴在公司大楼公告栏里的法院致歉通知,成了整件事最后留下的痕迹,通知要求公开张贴七天,上面写明了当事人姓名和被认定的不实指控内容。
很多路过的人都会停下来看看,因为几个月前这家公司曾被传出所谓老板下药性侵的事情。
事情发生在一次试岗期间,一个刚入职的女子到公司后,并没有专心了解工作内容,而是直接去找老板沟通。
她穿着打扮比较刻意,还带着酒进入办公室,提出边喝边谈工作的安排。
在交流过程中,她不断把话题往私人方向引导,但老板始终保持正常距离,只谈工作内容,没有任何越界行为,也没有喝她带来的酒。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女子意识到对方态度冷淡,自己可能无法通过试岗,于是情绪发生变化,她离开公司后,在楼下见到了男友,随后把情况进行了改口,说自己在办公室被要求陪酒,并怀疑酒里被动了手脚。
两人商量后,决定把事情扩大处理。他们认为只要制造出被侵害的舆论,再通过报警施压,可能会让对方选择私下解决。
随后,两人在公司所在大楼的公共区域大声指责老板,在大厅和走廊里散布所谓被侵犯的说法,引来不少人围观并拍摄传播,相关说法很快在楼内扩散。
接着女子报了警,并向警方表示自己喝酒后失去意识,怀疑被下药侵犯。
警方介入后调取了办公区域监控视频。画面显示,两人在办公室内分坐两侧,全程没有肢体接触,也不存在强迫行为,她离开时状态正常,没有明显异常。
随后对现场酒水进行检测,也没有发现任何违禁成分。
在证据面前,相关说法无法成立。警方对女子作出行政拘留处理,时间为三天,男友也被批评教育并留下记录,女子之后提出复议,但没有新的证据支持,维持原处理结果。
公司方面没有选择私下和解,因为事件已经在业内扩散,影响到合作方对公司的判断,随后公司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女子辩称很多行为是男友主导,自己只是配合,并不清楚事情后果。
但法院调取现场公共监控后发现,她本人也参与了传播不实内容,并在现场发表过相关指控,说明并不存在完全被动的情况。
最终法院认定名誉侵权成立,但赔偿金额并未按公司主张的数额支持。
法院认为部分经济损失无法证明直接关联,精神损失也缺乏充分依据,因此只支持了维权合理支出部分,判决赔偿两千元,并要求在公司大楼公告栏张贴道歉内容七天。
判决执行后,那份致歉通知被固定在公告栏,每天都有员工和访客经过,事情也随之在公司内部和行业圈层逐渐传播开来,女子因此留下行政记录,工作机会也随之失去,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受到影响。
整件事情从一开始的指控,到后面的调查取证,再到法院判决,最终呈现出清晰结果,没有事实支撑的指控在证据面前被推翻,相关责任也由当事人承担,事件在公开道歉中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