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行政处罚
山东,警方抓获一女技师,女技师承认之前有一男子来光顾过,而且还给了1000元,随
山东,警方抓获一女技师,女技师承认之前有一男子来光顾过,而且还给了1000元,随后,警方又找到了这名男子,男子承认和这名女技师有过交易,随后警方决定对男子处以行政处罚,然而,处罚结束后,男子却表示不可接受,于是以程序违法为理由将警方诉至法院。你可能会觉得这男的是不是疯了?自己都承认了,还告什么告?这不是没事找事吗?但你还真别小看了这个"程序违法",在法律上,这四个字的分量可不轻。很多人以为只要事实清楚,怎么罚都行,其实不是这样的。法律不仅要求结果公正,更要求过程公正。如果警方在办案过程中程序出了问题,哪怕事实再清楚,处罚也可能被撤销。事情得从2023年3月说起,当时山东某地警方在一次常规扫黄行动里,当场抓获了涉嫌卖淫的女子陈某。按照办案流程,民警依法检查了陈某的手机,结果在转账记录里发现了一笔3月8日的1000元微信转账,付款人是一个叫李某的男子。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没怎么抵赖,直接承认了这笔钱就是卖淫所得。她说当天李某通过微信联系她,俩人谈好1000元的价格后,李某开车把她接到了一处公寓,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转的这笔钱。警方顺着这条线索很快找到了李某,虽然俩人早就把聊天记录删得一干二净,还互相拉黑了好友,但李某手机里确实有这笔1000元的转账记录,而且经过辨认,俩人都准确认出了对方,李某自己也承认了和陈某发生过关系。证据链基本完整,警方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俩人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可谁也没想到,李某越想越不服,居然一纸诉状把处罚他的警方告上了法院。那这个案子里,男子说的"程序违法"可能指哪些方面呢?首先,最常见的就是没履行告知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警方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明确告诉当事人他犯了什么法,依据是什么,要怎么罚,还有他有哪些权利,比如可以陈述和申辩,可以要求听证。如果警方没说这些,或者说的和最后罚的不一样,那就是程序违法。还有一种情况是取证程序有问题。比如,询问的时候只有一个民警在场,或者干脆是辅警在问话,这都不行。法律规定必须有两个以上正式民警在场才能询问。还有管辖权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卖淫嫖娼这类案件只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这事发生在A区,那只有A区的警方能管,B区的警方哪怕知道了也不能随便处罚,除非有上级机关的指定管辖。如果越权处罚了,那肯定是违法的。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不能用诱导、威胁的方式取证。比如有的民警会说"你承认了就没事了,罚点钱就走",或者"你不承认就关你更长时间",这些都属于诱导和威胁。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是在这种情况下做的供述,那这个供述也是无效的。说起来李某这波其实挺懂行的,他没硬杠事实本身,毕竟转账记录和双方的辨认笔录摆在那,抵赖也没用。他专门挑程序问题下手,一口气提了三个核心异议,每一个都戳在行政诉讼的常见争议点上。如今根据5月26日裁判文书网刚公开的判决书,这个一波三折的案子最终尘埃落定。第一个就是他喊得最凶的“钓鱼执法”。李某说,警方抓完陈某之后,居然用陈某的微信重新加回了他,还以约服务的名义把他骗到桥头附近,然后当场把他抓了,这明显是诱导人违法。但法院直接把这个说法否了,法官说得很明白,真正的钓鱼执法是执法人员主动挖坑,诱导一个本来没违法想法的人去犯法。但这个案子里,警方早就从陈某的手机里查到了转账记录,也拿到了陈某的口供,已经锁定李某有违法嫌疑了。后续用微信联系他,只是为了找到人核实已经发生的事,根本不是“创造犯罪”,这俩性质完全不一样。第二个是他提的“违法传唤”和“诱供”,但这个李某只是嘴上说说,从头到尾没拿出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法院自然也没法支持他。最关键的其实是第三个理由——管辖权。李某咬死了说,俩人发生关系的公寓在A区,那这事就该A区的警察管,处罚他的B区警方根本没这个权力。很多人可能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在哪犯事归哪管嘛。但法院给出的解释打破了很多人的固有认知:卖淫嫖娼这种违法行为不是只有最后发生关系那一步才算,从双方谈价格、达成交易意向,到约定见面地点、一起前往目的地,这整个连贯的过程都是违法行为的一部分。而俩人当初就是在B区通过微信谈妥的一切,还从B区开车出发去的公寓,所以B区警方当然有管辖权。其实这个案子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很多人觉得只要自己占着“程序”的边就能翻盘,但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钻空子。程序正义确实重要,它是防止公权力滥用的底线,但它从来不是违法者的免罪金牌。如果真的有程序违法的实锤,法院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撤销处罚,但如果只是想靠挑点程序上的小毛病来逃避本该承担的责任,那大概率是行不通的。
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部分业务被罚90万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处罚决定书,立
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部分业务被罚90万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处罚决定书,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部分业务的交易,因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90万元。该案例也体现出当下资本市场并购重组领域,反垄断监管持续从严的态势。
证监会近日对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没收
证监会近日对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严厉处罚,三家机构因未取得境内许可开展证券等业务被认定违法。消息传出来以后,老虎、富途股价暴跌30%,以后散户想炒港股和美股必须要去正规渠道。两年内老虎、富途、长桥的内地散户只能卖出不能买入,直接利好国内券商板块,因为有大量资金会回流。
"这也太离谱了!"河北定州,60岁村民王某在自家田里烧了一堆树叶枯草,执法人员赶
"这也太离谱了!"河北定州,60岁村民王某在自家田里烧了一堆树叶枯草,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一量,着火点有11平方米,随后顶格开出2000元罚款单,老人当场傻眼。网友:巴掌大的地方,被罚2000元?一个农民能挣几个2000元?定州市长安路街道小堡自疃村村民王超波,出生于1965年12月,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靠种地为生。2026年3月8日,开春农忙前,王超波想着把自家责任田里堆积的枯草、落叶清理干净,方便后续耕种。在他看来,这是农村最常见的农活,往年这么做从没人过问,于是他没多想,直接点燃了田里的枯草。火势并不大,只有一处着火点,燃烧范围集中在自家田地,经过现场勘验,过火面积仅约11平方米,也就一间小卧室大小。整个过程没有蔓延到周边田地,没有引发火灾,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点燃后不久,执法人员就赶到了现场,拍照取证、记录情况,王超波全程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还当场放弃了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以为只是简单的批评教育,让他下次别烧了就行。可让王超波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后,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了他手上:因露天焚烧枯草,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定州市人民政府。这张罚单让老人瞬间懵了,一辈子务农,收入本就微薄,2000元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差不多是一亩地一季庄稼的纯收入,也是全家大半个月的生活费。有农村网友直言:“11平米也就一点点,农村烧点枯草太常见了,罚2000元真的太狠了,这不是故意为难农民吗?”还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农民种一亩地,刨去种子、化肥、农药成本,一年纯收入也就几千块,一把小火罚掉2000,这谁扛得住?”更有网友提出疑问:“既然法律规定500到2000元的罚款区间,为啥偏偏选最高的顶格处罚?这种小情节,罚500元警告一下难道不够吗?”法律设置500元至2000元的浮动区间,本意就是区分轻重情节,可执法部门直接顶格处罚,难免让人觉得裁量失当,有失公允。随着舆论持续发酵,此事也引起了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涉事街道办表示,已启动“回头看”核查工作,重点核查此次执法的裁量依据、流程合规性等关键环节。定州市政府办也回应,正组织街道办、环保部门联合研判此事,后续会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不少人疑惑,为啥烧点枯草会被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会同县人民政府。《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也明确,露天焚烧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可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事实上,秸秆、枯草禁烧的初衷不难理解。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烟尘,污染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还可能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各地为了治理大气污染,都在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出台严格的管控措施,初衷是好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执法不能只讲法条,更要兼顾情理,考虑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农村老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对复杂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沿用多年的焚烧习惯根深蒂固,并非故意违法违规。对于这种轻微、无危害的行为,优先批评教育、从轻处罚,既能起到警示作用,也更容易让农民接受,体现执法的温度。反观此次事件,11平方米的过火面积,无任何危害后果,当事人积极配合,却被直接顶格处罚,难免让农民觉得“执法太冰冷”,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反而不利于禁烧政策的长期推进。不少网友呼吁,执法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多换位思考,结合农村实际细化裁量标准,区分轻微违法和严重违法,避免“一刀切”式的顶格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截至目前,定州市相关部门的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2000元的罚单是否会调整,暂时还没有明确结果。但这场争议,早已超出了一张罚单本身,折射出基层执法中“法理与情理”“严格与温度”的平衡难题。农村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环境治理,农民的生计和感受也不能忽视。如何在坚守环保底线的同时,兼顾农村实际、体谅农民难处,是此次事件留给基层执法部门的重要考题。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6年5月14日《定州一老人自家田间焚烧枯草11平方米被罚款2000元街道办启动“回头看”核查》
恒大爆雷后,监管与司法机关对核心高管、财务负责人、非法集资操盘手、中介机构等进行
恒大爆雷后,监管与司法机关对核心高管、财务负责人、非法集资操盘手、中介机构等进行了全面追责,截至2026年4月,共42人被审查起诉,另有多名高管受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与退薪追缴一、核心决策层(刑事+顶格处罚)许家印(创始人、原董事局主席):罪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职务侵占、单位行贿等8项处罚:罚款4700万元、终身证券市场禁入;2026年4月一审开庭,当庭认罪,择期宣判夏海钧(原董事局副主席、总裁):核心执行者,统筹财务造假(两年虚增收入5640亿元)处罚:罚款1500万元、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追缴薪酬约1.6亿元。二、财务与地产执行层(刑事+重罚+禁入)潘大荣(原CFO):财务造假操盘手,罚款900万元、10年市场禁入,已被起诉潘翰翎(原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参与造假,罚款750万元、5年禁入,已被起诉甄立涛(原恒大地产总裁):罚款200万元,已被起诉柯鹏(原恒大地产总裁):罚款280万元,已被起诉钱程(原副总裁):罚款20万元,已被起诉三、恒大财富非法集资核心(重刑)杜亮(恒大财富前总经理):主导921亿元非法集资、340亿元未兑付;2025年12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刘永灼(恒大汽车总裁):2024年1月因恒大财富案被刑拘,已被起诉另有17名恒大财富中高层及业务员被判刑或起诉。四、中介机构追责普华永道(审计机构):香港会财局罚款3亿港元、6个月执业限制;两名前合伙人各罚500万港元中信建投、海通证券等承销机构:被监管调查,相关责任人受处罚。五、其他追责赵长龙(后期恒大地产董事长):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全员追缴:2017–2021年高管退**15%**薪酬,员工全额退理财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