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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见小面的老板娘发视频说,因为被上市公司告了,要停业一天,收集证据。老板娘看到网

渝见小面的老板娘发视频说,因为被上市公司告了,要停业一天,收集证据。老板娘看到网上的报道后,终于硬气起来了,让人值得高兴。
 
"渝"和"遇",一个是重庆简称,一个是动词,音形义全都不一样,怎么就侵权了?
 
6月11日,河南南阳一家叫"渝见小面"的夫妻店收到法院传票——被上市公司"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老板娘对着镜头崩溃大哭:"我就是重庆人,'渝'和'遇'不同音不同形,我根本没有刻意模仿谁来赚钱"。她算了笔账:对方索赔七八千到一万元,自己一碗面只卖8块钱,至少得卖一千多碗。
 
"我不是上市公司,我只做方圆两三公里的街坊生意,跟一线城市的连锁品牌没有竞争关系。"
 
毛女士说的是实情。她家面馆不到40平米,客单价8元,利润微薄。而原告"遇见小面"2025年底在港交所上市,截至2025年底全球门店503家,客单价接近30元,市值26亿港元。一个卖8元面,一个卖30元面;一个在南阳做街坊生意,一个在一线城市开连锁——两家店压根不在一个赛道。
 
律师说得很直接:起诉不代表胜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燕红分析指出,本案大概率不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有三:第一,"渝"是重庆市法定行政区划简称,属于公共地理词汇,经营者善意使用地域简称标注菜品产地、籍贯,属于法定正当使用行为,"遇见小面"无权独占"渝"字、垄断"yu"这个读音;第二,"渝见小面"店铺所在地南阳并无"遇见小面"线下门店,品牌未形成本地市场知名度,本地消费者大概率不存在品牌来源混淆的基础;第三,这家夫妻小店门头、装修、菜品全盘独立,店主本就是重庆人,取名可能只是标注家乡风味,主观无侵权故意。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得很清楚: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的,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重庆简称"渝"是公共资源,谁都无权垄断。如果一个重庆人开餐馆,在描述产品产地时善意、合理使用"渝"字,比如"正宗渝味"、"渝派小面",这通常被视为对地名的描述性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本案的争议点在于,毛女士将"渝"与"见小面"组合成了店名,而"见小面"三个字正好与原告商标重合。
 
但问题的关键不是字形、读音是否相似,而是——会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
 
这是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标准。判定商标侵权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消费者存在品牌来源混淆的可能性,且商户具备主观仿冒恶意,缺一不可。毛女士的店开在南阳,原告在南阳没有任何门店,当地消费者根本没见过"遇见小面",谈何混淆?毛女士从未模仿原告装修、Logo,纯属自创,主观上没有"傍名牌"的故意。
 
网友的评论更是一针见血:"渝"和"遇"发音完全不同,上市公司的格局能不能大一点?
 
有人调侃说,"预见小面""豫见小面""湘见小面""福见小面"以后都得小心了,这家公司以后就靠打官司吃饭了。还有人反问:按这个逻辑,永辉超市是不是可以告"永惠超市"?二娃面庄是不是可以告所有叫"二娃"的面馆?
 
毛女士看到网上的报道和律师解读后,终于硬气起来了。
 
她停业一天,不是为了关门,是为了正大光明地迎战、收集证据。她开始认真准备应诉材料,找律师咨询,不再独自崩溃。这一次,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舆论站在她这边,法律也给了她底气。
 
商标维权是企业的合法权利,无可厚非。
 
但维权要有边界,打击的是刻意山寨、高仿蹭流量的门店,而非本分经营、用地名取名的夫妻小店。一个市值数十亿的上市公司,不去打击那些真正扰乱市场的仿冒者,反而盯着8块钱一碗面的路边摊索赔,给外界留下了"格局小"的负面印象。这场官司,就算赢了法律,也会失了人心。
 
那个在镜头前崩溃大哭的90后老板娘,终于挺直了腰板。
 
一碗面赚一两块钱,一万块钱索赔她要卖一千多碗。她说:"我是重庆人,用'渝'字,我没错。"如今,她准备应诉,要把这个理讲清楚。这场"面面之争"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法官对"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但无论判决如何,那个靠自己双手开一家小店、用家乡简称命名的重庆女人,已经用她的眼泪和坚持,赢得了舆论场上的第一回合。

评论列表

夕阳
夕阳 3
2026-06-13 14:01
呵呵,自己心里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