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6月7日报道,广东,一女子因受不了丈夫控制欲,下定决心要离婚,随后搬离家中,没想到7天后,女子被丈夫残忍杀害,本来情节恶劣,应该处以极刑,但因为有抑郁症被判死缓,家属无法接受,申请二审!网友:太歹毒了!
2024年3月8日,三八妇女节,她本应被祝福,却被丈夫夺走了生命。
据媒体6月7日报道,26岁的陈某某因无法忍受丈夫杨某东的变态控制欲,下定决心要离婚。她搬离家中仅仅7天后,悲剧就发生了。
当天,杨某东将陈某某从佛山强行拉上车带至东莞。在车上因离婚问题争吵后,他用砖头拍打她的头部。陈某某下车求救,杨某东竟先后三次开车撞击她。之后,他持刀捅刺她的颈部、胸腹部和四肢等多处,致其死亡。
法医鉴定显示,她身中86刀。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案发前,杨某东曾在网上搜索“心脏位置”“精神病人犯法要负责吗”等话题,并网购了刀具。
一个会提前搜索“如何杀人”的人,你能说他是“发病”吗?
2025年7月,东莞中院一审判处杨某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理由是:杨某东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论罪应处极刑,但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杨某东作案期间处于抑郁症发病期,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不必立即执行。
家属无法接受这一判决,申请抗诉,被检察院驳回。家属表示,希望二审法院判处杨某东死刑。
抑郁症,什么时候成了“免死金牌”?
几个核心问题,法院必须掰扯清楚。
第一,抑郁症,到底算不算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本案经鉴定,杨某东诊断为“抑郁发作”,但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属于“心境障碍”,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精神病”。司法界对此并无统一标准,有的法院认为可从轻,有的法院则持相反意见。
第二,如果算精神疾病,那他的犯罪行为是否由“发病”引起?一个提前搜索“如何杀人”的人,他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到底被疾病削弱了多少?预谋杀人和发病失控,完全是两码事。
第三,他是蓄意谋杀,还是发病失控?如果是前者,必须死刑;如果是后者,死缓可以接受,但必须强制医疗,永久隔离,确保他不能再伤害任何人。一审判决死缓,却没有配套的强制医疗措施,这让人如何放心?
一个有预谋、有准备、有执行力的杀人犯,却因为一纸“抑郁症”诊断,逃过了极刑。
这不是法律的耻辱,这是被害人家属无法愈合的伤口。三年前他们失去了女儿,三年后他们还在为“讨个公道”而奔波。二审将于6月11日开庭。很多人都在等一个答案——抑郁症,到底能不能成为“免死金牌”。
法律的天平,一头是罪行的残忍,一头是被告人的病情。
这起案件的二审结果,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公道,更关乎一个原则:抑郁症,绝不能成为蓄意杀人的挡箭牌。
信息来源:综合澎湃新闻、都市快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2026年6月6-7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