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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

“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地,强行嫁给大18岁的陌生男人,当晚就被侵犯,之后常年遭家暴,还生下两个儿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她才被迫领了结婚证。多年后她终于逃出,在外结识新男友同居并又生下一对儿女,本以为苦尽甘来,却因“重婚罪”被判刑一年。更绝情的是,前夫索赔35万才肯谅解,否则坚持让她坐牢!
 
据报道,这名女子名叫苟某菊,今年34岁,老家在贵州织金县。
 
她的不幸始于2008年,那一年,苟某菊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身高不足1.45米,体重仅仅60斤,懵懂天真,从未见过世间险恶。

可她最信任的父亲和舅舅,却打起了亲生女儿、亲外甥女的主意。两人没有丝毫犹豫,用一句简单的“去湖南喝喜酒”,就把毫无防备的苟某菊哄骗出门,一路带到了湖南双峰县。
 
直到踏入陌生的村落,见到比她大18岁的本地男子黄某来,苟某菊才察觉不对劲。但一切都晚了,至亲早已收了好处,铁了心要把她留在异地嫁人。

更让人寒心的是,父亲和舅舅草草交代几句就转身离去,把未成年的她,孤零零丢在了完全陌生的环境里。
 
当晚,悲剧就彻底降临。年仅16岁的苟某菊,被黄某来强行侵犯。她拼命挣扎、奋力反抗,可身形瘦小的她,在成年男性面前毫无还手之力。至亲背弃、孤身无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是她人生噩梦的开端,也是十几年痛苦生活的起点。
 
在接下来的数年里,苟某菊彻底被困在了这段荒唐又痛苦的关系里。她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常年遭受黄某来的家暴打骂,日子过得战战兢兢、提心吊胆。

可命运的枷锁还在不断收紧,2009年和2011年,她先后生下两个儿子,彻底被孩子牵绊,想要脱身更是难如登天。
 
很多人好奇,既然不是自愿婚嫁,为什么会有合法的结婚证?答案从来不是自愿相守,而是无奈妥协。

2012年,苟某菊年满20岁,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落户、上学都成了绕不开的难题。为了不让孩子沦为黑户,为了给孩子一条正常的人生路,走投无路的苟某菊,只能被迫和黄某来办理结婚登记。
 
这本该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凭证,对她而言,却是锁住自己的又一道牢笼。她从头到尾,都没有感受过一天夫妻温情,只剩下无尽的暴力、压抑和煎熬。
 
整整熬了九年,忍了九年,苟某菊终于攒够了逃离的勇气。2017年,她趁着黄某来不备,偷偷逃离了那个折磨她多年的“家”,彻底斩断和过去的牵扯,远赴外地打工谋生。离开泥潭的那一刻,她才真正感受到,原来人生可以不用活在恐惧里。
 
在外务工的日子里,她远离了家暴和辱骂,生活慢慢趋于平静。后来,她结识了同乡男子向某泽,对方的温柔体贴,是她这辈子从未感受过的温暖。长期缺爱、受尽苦难的苟某菊,很快陷入这段感情,两人确定关系后同居生活,之后还陆续生下了一儿一女。
 
有温柔的伴侣,有可爱的孩子,安稳平淡的生活,让苟某菊以为自己终于苦尽甘来,彻底摆脱了过去的阴影。可她万万没想到,当年被迫办理的结婚证,早已给她埋下了致命的法律隐患。
 
她深知自己的婚姻是被迫的、虚假的,从未真正认可过那段关系,也不懂复杂的法律条款,只以为逃离家暴、分开多年,这段荒唐的婚姻就已经作废。就是这份认知偏差,让她陷入了新的绝境。
 
2025年,这场跨越十几年的恩怨彻底闹上法庭。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认定苟某菊在已有合法婚姻的前提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育子女,已然构成重婚罪,其男友向某泽也因知情同居,同样涉嫌重婚。
 
2025年3月26日,湖南双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苟某菊、向某泽各有期徒刑一年。一纸判决书,彻底击碎了苟某菊来之不易的安稳生活。
 
最让人唏嘘又气愤的是案件后续的拉扯。面对判决,前夫黄某来手握绝对主动权,态度十分强硬,直接开出条件:想要他出具谅解书、让苟某菊免于服刑,必须拿出35万元损失费,一分都不能少。如果拿不出钱,他就坚决要求法院维持原判,让苟某菊踏踏实实坐牢。
 
一边是十几年无尽的家暴折磨、被至亲出卖的人生悲剧,一边是逃离苦难后被迫背上的罪名、被前夫漫天要价的胁迫。34岁的苟某菊面对这样的结果,没有崩溃求饶,反而说出了一句让无数网友破防的话:哪怕坐牢,我也绝不后悔。
 
对她来说,一年的牢狱之灾或许沉重,但和十几年暗无天日的家暴生活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她宁愿接受法律的惩罚,也绝不愿意再回到那个暴力、压抑的过去,绝不愿意再和黄某来有任何牵扯。
 
目前,苟某菊已经不服一审判决,正式提起上诉,她始终认为自己的婚姻并非自愿,不该被认定为重婚罪。

其男友向某泽的二审案件也已开庭审理,暂未宣判结果。这场横跨十余年的悲剧纠葛,至今还没有最终答案。

评论列表

走遍china
走遍china 2
2026-06-02 23:43
不对啊!被迫领那结婚证?什么个被迫法?
走遍china
走遍china 1
2026-06-02 19:12
拐卖的婚姻本就属无效婚姻,还要追罚强奸罪及人口买卖罪。…一个法盲的观点,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