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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民 警在扫 黄时兽性大发,竟然侵害风尘女子。 整件事发生在2019年10月

合肥民 警在扫 黄时兽性大发,竟然侵害风尘女子。

整件事发生在2019年10月17日凌晨,地点位于安徽合肥一家连锁酒店。

事发当晚,当地派出所在岗民警张某龙,接到相关线索后带队开展夜间巡查核查工作。

工作人员排查到酒店一间客房时,发现屋内有三名年轻人聚集,其中包含一名年轻女子,随后张某龙以核查违法线索为由,进入房间对三人开展现场询问取证。

初期只是常规的治安问询,全程都有辅警在场协助记录,流程相对规范。

问询一段时间后,张某龙刻意安排随行辅警将房间内另外两名同行人员带离现场,只单独留下这名年轻女子继续盘问,刻意制造出封闭独处的环境,为后续的违法行为创造条件。

在只有两人的密闭客房内,张某龙彻底放下执法底线,借着自己的民警身份,采用言语威胁、肢体拉扯、掌掴暴力等胁迫手段,完全违背女子个人意愿,对其实施性侵行为。

在当晚数个小时里,他没有丝毫收敛,依仗职权肆无忌惮,对受害女子实施侵害行为。

受害人全程处于弱势地位,面对执法人员的胁迫,很难做出有效反抗,身心遭受了极大的伤害。

案件后续审理过程中,张某龙还试图推卸责任,辩称是受害女子主动引诱,自己属于被动行为,拒不承认自身主观恶意。

但警方调取的现场痕迹、受害人身体伤情、完整的证据链,都彻底推翻了他的辩解说辞。法院审理过程中明确表示,其辩护言论不符合正常逻辑,没有任何证据支撑,依法不予采信。

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后,经过详细核查取证、庭审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张某龙身为国家执法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借助职务便利多次实施强奸行为,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2020年8月,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龙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张某龙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复核审理,确认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无误、量刑合规,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涉案民警后续也被公安系统依法开除,彻底失去公职身份。

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身上肩负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群众安全的责任,执法身份是用来守护正义的底线,不是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

张某龙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警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也践踏了法律底线。

知法犯法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无辜民众的身心,也大概率消耗了公众对执法队伍的信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起案件也让大众清晰看到,法律对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不管身份如何、职权高低,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一定会被严肃追责。

执法人员本应是社会规则的守护者,更该时刻严于律己,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

任何借助职权谋私、滥用权力侵害民众权益的行为,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常态化的执法队伍整顿,也能持续肃清行业风气,杜绝这类知法犯法的恶劣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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