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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案暴露法律与现实的差距 躺在病床上的受害者 凭什么要自己证明“不是自愿”

葫芦岛案暴露法律与现实的差距
躺在病床上的受害者
凭什么要自己证明“不是自愿”
葫芦岛王女士的遭遇,把法律与现实的冲突摆到了台面上。她躺在病床上,车祸还没好,主治医生王某实施了侵害。
她冷静地打开手机录音,完整录下全过程,主动问“你是不是喜欢我”,对方回答“喜欢”。警方鉴定:胸部拭子检出医生DNA,纸巾上检出精斑。
DNA、精斑、录音,证据看似铁证。但警方决定不予立案,理由是“没有发现犯罪事实”。同样是“特殊职责”人员,2023年两高司法解释已明确:利用优势地位胁迫发生性关系,可依法认定违背被害人意志。
学界的共识是,法律不能只依赖“是否激烈反抗”来判断,必须正视权力不对等下的实质违背意志。但这次,医护关系形成的权力差距,似乎没有被充分考量。
患者当时的身体条件与依赖关系,是否意味着“同意”本身就不成立?这起案件暴露了法律认定标准与真实困境之间的巨大差距。
法律界正在探讨一个核心问题:在医患这样高度不对等的关系中,是否应该引入“没有拒绝不等于同意”的认定原则?法国已在2025年立法规定“沉默不是同意”,但这在中国还停留在学术讨论层面,尚未进入司法实践。
当受害者躺在病床上、医生掌握着她的治疗方案时,所谓的“自愿”还能有多少分量?法律到底是保护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