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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吃相都不吐骨头!福建泉州,女子是某律所实习律师,一年实习期内,她不仅“倒贴”上

这吃相都不吐骨头!福建泉州,女子是某律所实习律师,一年实习期内,她不仅“倒贴”上班,到期后还没能顺利转正,要离职律所又拒不提供离职证明。女子一气之下把律所告上法庭,案件胜诉后,她却遭到律所主任在行业群里“封杀”,好在有人为她鸣不平。

初入职场的陈女士,本想在律师行业好好奋斗,没想到却遭遇了职场背刺,不仅倒贴上班一年,最后还惹上一场官司。

2023年9月,刚踏入法律行业的陈女士,满心憧憬地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实习律师协议》。

协议里明确约定,实习期一年,期满转正后,她的月基本薪资为3000元。

彼时的陈女士想着,只要能跟着资深律师学习积累经验,暂时的辛苦不算什么,却没料到,这份协议会成为后续争议的导火索。

实习期的一年里,陈女士的日子过得格外拮据,律所要求她自行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包括本该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也要她自掏腰包。

她算了算,这笔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可想到自己是实习律师,没有经验积累,只能先忍下。

陈女士通过微信分多次向律所工作人员累计支付了16748.52元社保费用,每次转账时,她的心里都藏着一丝无奈:难道实习律师连基本的社保保障都没有吗?

2024年12月,陈女士的实习期正式满了。经过一年的学习,她觉得自己已经具备了独立执业的基础,同时也考虑到后续的职业发展,便向律所提出了转所申请。

可让她心寒的是,律所竟然拒绝配合出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她无法顺利转所,也没法开启新的职业阶段。

反复沟通无果后,陈女士陷入了两难。一边是自己的职业前途,一边是律所的强硬态度。

她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将该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定,陈女士与律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判令律所返还她垫付的社保费用,并出具离职证明。

拿到法院判决时,陈女士松了一口气,觉得法律终究是公正的,她的职业生涯似乎看到了希望。

可律所却不服气,随即提起了上诉。这一上诉,又拖了一年多。

律所甚至反咬一口,声称陈女士曾口头承诺实习期满后留所执业,还以她拒绝派驻为由,要求赔偿律所的损失。

律所还要求陈女士返还15996.75元补贴及垫付费用,其中包含的实付工资、代缴医社保等费用。

二审法院查明,律所并没有证据证明陈女士的承诺,这些费用也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不应支持律所。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026年2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律所的上诉,维持原判。

两审终审后,律所还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陈女士没办法,再次找到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陈女士没想到,等待她的不是顺利的执行,而是一场公开的羞辱。

2026年4月,律所主任付某在一个近500人的泉州律师微信群里,发出了法院的判决书,还配文指责陈女士是个白眼狼,不让其他律所“引狼入室”。

看到这些话的那一刻,陈女士既委屈又愤怒。她只是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怎么就成了“白眼狼”?

付某作为律所主任,不仅不履行法院判决,还在行业群里公开指责她,甚至试图“封杀”她。

可让陈女士感到欣慰的是,群里的其他律师很快就站在了她这边。

有人理解实习律师的不容易,认为师傅不给自己徒弟办理离职证明是不妥当的。

随后,群里陆续有更多人发声支持陈女士。

更有人说,律师行业来去自由本就是常态;还有人直言,生效判决本身就有履行期限,付某若认为法院程序不当,应该去投诉法院,而不是指责申请执行的陈女士。

一时间,法律圈的共识逐渐形成:不执行生效判决本身就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在微信群里公开羞辱实习律师、试图进行行业封杀,早已超出了正常争议的范畴。

这场风波,也让大家开始关注付某的背景。

有网友挖掘发现,付某曾任泉州中院法官,大家也开始质疑其离任后执业是否合规。

而对于陈女士来说,这场持续两年多的纠纷,让她深刻体会到了法律行业的复杂。

虽然最终赢得了官司,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被昔日“师傅”公开指责的经历,还是让她心里五味杂陈。

陈女士只希望,法律能真正保障每一个法律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也希望行业里能多一些包容与理解,少一些这样的“江湖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