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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河南新郑,一8岁女孩去小区超市买东西,回家后告诉家长自己被超市老板猥亵

大快人心!河南新郑,一8岁女孩去小区超市买东西,回家后告诉家长自己被超市老板猥亵,家长立马报警,但没有任何证据证实小女孩的话,超市老板还说是因为小女孩想偷东西被发现才诬陷他,最后检察官抓住关键细节,当庭戳穿了老板谎言!   河南新郑发生的这起猥亵儿童案,最终的判决结果让不少人直呼解气,整个案件的过程更是让人看到了司法机关守护未成年人的决心,没有因为缺少直接证据就放过坏人,也没有轻信片面之词冤枉他人。   事发在当地一个小区里,涉事的是一家临街小超市,平时周边住户常来买东西,8岁女孩小花(化名)也经常独自去这家超市买零食。   那天小花像往常一样出门买东西,本该是几分钟就回家的小事,结果她慌慌张张跑回来,情绪特别不对劲,躲在家长身边不敢说话,安抚了好一阵才哭着说出实情,自己在超市里被老板欺负了。   家长一听瞬间怒火中烧,意识到孩子遭遇了猥亵,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要求警方彻查此事。   警方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却遇到了棘手的难题,超市内部没有安装监控,事发时只有小花和超市老板张豪两人在场,既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直接的物证能证实小花的说法。   面对警方询问,张豪矢口否认所有指控,甚至倒打一耙,声称小花是想偷超市里的东西被他当场发现,心怀不满才编造被猥亵的谎话诬陷他,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僵局,看似成了一桩“零证据”的疑案。   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没有轻易放弃,而是反复梳理案件细节,仔细核对小花陈述的每一个场景。   小花虽然年纪小,但描述的事发过程、超市内部的隐蔽角落、甚至卫生间里的蓝色塑料盆等具体物品,都和警方二次勘查的现场完全吻合,这些细节绝非一个8岁孩子能凭空编造出来的。   反观张豪的供述,前后矛盾百出,对于关键场景的描述屡屡出错,刻意隐瞒带小花进入超市隐蔽区域的事实。   庭审当天,张豪依旧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咬死自己是被诬陷的。   检察官直接拿出现场勘查照片,针对小花描述的细节逐一发问,句句直击要害,彻底击碎了张豪的心理防线。   面对铁一般的细节印证,张豪再也无法狡辩,瘫坐在被告人席上,当庭承认了自己猥亵小花的犯罪事实。   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网友们的看法也分成了两派。   有网友直言:“太解气了,以为没监控就能瞒天过海,孩子的细节骗不了人,检察官太给力,必须严惩这种祸害孩子的人。”   也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刚开始没证据的时候确实让人揪心,万一真是孩子闹脾气乱说话,岂不是冤枉了好人,还好司法机关查得细。”   其实这起案件最让人动容的,就是办案人员没有忽视孩子的诉求,也没有仅凭一面之词定案,而是抠住细节还原真相。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遭遇侵害后往往不敢发声,即便说了也容易因为缺少证据被质疑,这就需要司法机关多一份细心、多一份较真。   守护孩子的安全从来不是空话,哪怕没有监控、没有口供,只要真相藏在细节里,就一定要把坏人绳之以法,给孩子一个公道,给家长一个交代。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8岁女童买零食遭猥亵,家长报警后,老板竟反咬一口说她偷东西!以为“零口供没监控”可以躲过一劫,检察官凭细节送他入狱!》蓬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