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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白嫖?”9月13日广东深圳,一对情侣同居期间产下一子,谁料,两人闹掰后男方竟

“想白嫖?”9月13日广东深圳,一对情侣同居期间产下一子,谁料,两人闹掰后男方竟不认孩子,拒绝承担抚养义务,无奈之下,女方只好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做亲子鉴定,可男方却认为不做,就意味着没法确定孩子是自己的,所以就拒绝了,但法院的判决让他傻了眼![作揖]   深圳一对情侣当初感情不错,同居后女方怀孕了,两人商量着先把孩子生下来,反正都打算结婚,只是想再等等,谁知道孩子还没满周岁,两人就因为各种琐事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分了手。 女方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一个人照顾小婴儿实在吃力,她找到男方协商,希望他能承担一半抚养费,毕竟是两个人的孩子。 男方的态度让她寒了心,他直接说孩子不一定是他的,当初两人没领证,他凭什么养这个孩子,言下之意女方可能在外面有别的男人。 女方气得不轻,两人同居那段时间形影不离,孩子不是他的还能是谁的,她决定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来评评理。 起诉书递上去后,女方把能找到的证据都整理了一遍,首先是产检记录,从怀孕三个月开始,每次B超、抽血化验的单子都在,单子上缴费人一栏,写的全是男方的名字。 住院生产时填的各种表格,手术同意书、麻醉知情书、新生儿护理协议,这些涉及家属签字的文件,签名栏里都是男方的字迹,当时他还陪在产房外面,孩子出生后他第一个抱的。 医院根据住院记录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父亲一栏清清楚楚写着男方的身份证号和姓名,这可不是女方自己能填的,必须有医院核实。 法庭上女方的律师把这些证据一一展示,她还主动提出如果男方真的有疑问,可以去做亲子鉴定,费用她来出就是要让他死心。 没想到男方拒绝做鉴定,他的律师说做鉴定是侵犯个人隐私,而且当事人有权利拒绝,既然不做鉴定,就没法证明孩子是他的,那这官司女方就输定了。 男方想得很简单,只要我不配合鉴定,法院就无法确认亲子关系,没有确凿证据,法院总不能强迫我认这个孩子吧。 可男方什么都不做,光嘴上说不是自己的,这在法律上根本说不通,更何况他之前在所有文件上签过字,生孩子时陪在医院,这些行为本身就是认可亲子关系的表现。 法官在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但现有证据已经充分证明亲子关系的可能性,拒绝鉴定的一方应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男方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要求他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同时还要补偿女方此前垫付的医疗费和抚养费共计3万余元。 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法律的答案,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大家的看法几乎一边倒。 “这男的操作真是让人无语,白纸黑字签了名,出生证上都写着爹是他,这还能赖得掉,法院判得没毛病,不想养当初就别乱来啊。” “这种男人一点担当都没有,同居是你情我愿,生了孩子就想跑路,幸好女方留好了证据,不然真是有苦说不出,支持法院判决。” “现在不少年轻人对待感情和生育太随意了,同居生子不领证,出了问题受伤最大的还是孩子,不管大人之间怎么样,孩子是无辜的。” “作为法律从业者说一句,这个案子很好地体现了证据的重要性,医疗记录、签字文件这些关键时刻真能派上大用场,建议大家都有点保留证据的意识。” “凭什么男的说不认就不认,亲子鉴定让你做你又不做,这不就是心虚吗,法律就应该保护弱势的一方,不能让这种人钻空子。” “其实我有点好奇,要是男方真的去做了鉴定,结果不是他的,那女的是不是就构成欺诈了,不过看他死活不敢做的样子,大概率就是亲生的。” “每月给抚养费是应该的,但更重要的是父亲这个角色缺失了,孩子长大了问起来爸爸在哪,这该怎么解释,生而不养才是最伤人的。” “这种纠纷现在越来越多了,法律意识一定要跟上,不管结不结婚,生孩子都是大事,双方都要想清楚后果,这是对生命负责。” “看完只觉得这女的好难,一个人带孩子还要打官司,希望她能顺利拿到抚养费,以后遇到真正有责任感的人。” “法院这个推定成立判得好,要不然谁都可以靠拒绝鉴定来逃避责任了,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这就是在维护公平正义。” 你怎么看待这种同居生子后男方拒绝承担责任的情况?你身边有没有类似的故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杭州网 202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