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男子新房装修,为省心省力,14万包工包料交给了装修公司,并要求建筑材料一定要符合环保标准。装修完6个月后,男子携妻女兴高采烈地搬进新家,万没想到,3天后,女儿就反复生病发烧入院。一检测发现房内甲醛严重超标,无奈全家搬出新房租房居住。他与装修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再通风半年后在检测,结果再测甲醛超标仍达20多倍,男子怒了,把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装修费及赔偿损失。最后法院是这样判的!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2022年7月,刘先生思量新房装修问题,觉得装修房屋是个大工程,劳心费力,实在没精力及能力来张罗这摊子事。
于是,他找了家装修公司,谈妥14万包工包料全屋装修。
刘先生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材料,家里还有年幼的孩子,很在意健康问题。
装修公司一再表示让他放心。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了承包合同,刘先生支付了部分装修费。
装修公司接活后,工程紧锣密鼓地进行,几个月后,装修公司如期竣工交房,并建议刘先生6个月后再入住。刘先生也按约定,把尾款全部结清。
刘先生未急于搬进新房,他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保持房子自然通风,又买些绿植放进房间。
晾了6个月后,他觉得房内装修材料的甲醛污染基本散尽,才张罗乔迁新居。
然而,刘先生携妻女搬进新居3天后,还沉浸在喜悦中,女儿突然高烧到39.8度,接下来半个月,他们奔波于家与医院中。
急诊医生看了血检报告后问:“家里最近装修过吗?”一下子提醒了刘先生,他如梦方醒。
他迫不及待找鉴定机构对新房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2023年6月9日,刘先生看到检测报告,当时就火冒三丈。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刘先生家的客厅、主卧、次卧、榻榻米房间的甲醛均超标达20多倍。
他们赶紧租了套房子,从新家搬了出去,然后去找装修公司讨要说法。
装修公司辩称:任何装修材料都有甲醛残留,清除的快慢也是需要时间和方法的,劝刘先生耐心点。
刘先生在装修公司劝说下,与他达成和解,同意再通风等6个月,等下次检测结果。
半年后,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像一记重锤:主卧甲醛浓度2.43mg/m³,超标20.25倍。
刘先生愤怒到极点,他质问装修公司到底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怎么通风一年,房中甲醛超标还这么高?房中简直就是悬浮着毒气团。
他要求装修公司返还装修费,还得赔偿他的损失。而装修公司装修款已全部入账,对刘先生的要求不予理睬。
刘先生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装修公司告上法庭。
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
1、刘先生把新房装修全包给装修公司,并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就应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770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刘先生把装修工以14万全包给装修公司,要求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装修公司应按约定完成新房装修并交付符合环保标准的工作成果,完成装修,刘先生支付装修款。
2、刘先生时隔半年做一次检测,房中甲醛均超标严重,并造成女儿受害生病住院,说明装修公司违约使用不合格的装修材料,他要求返还装修费,并赔偿租房与检测费用及女儿的治疗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563条第(四)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装修公司违约未按使用安全的建筑材料,造成房子装修后一年甲醛超标仍达20倍,致房屋无法安全居住,刘先生认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装修费。
按《民法典》第584条,他要求装修公司赔偿租房费、检测费及女儿的医疗费等各种损失。
装修公司辩称,他们就是按合约标准用料,符合国家标准。
法院要求装修公司提供证据来证明房屋内用料及甲醛检测合格。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而装修公司未拿出检测合格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用建筑材料是合格的,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最后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核实,刘先生家装修后时隔一年,房中空气质量检测,甲醛超标仍达20.25倍。装修公司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审判决装修公司赔偿刘先生28个月的租房费用及鉴定费等6万元。
对此判决,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根据装修公司违约造成刘先生家甲醛严重超标,超出国家标准的4-20倍,违约责任严重。
最后二审法院判定,装修公司需返还40%装修款,赔偿8个月租房费,共支付给刘先生10万元赔偿。
您认为该不该让装修公司赔偿10万,他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