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男子大年初一带母亲去看电影,他嫌弃前排视线不好,就强占他人座位。还和对

沙僧说事 2025-01-31 14:58:03

安徽蚌埠,男子大年初一带母亲去看电影,他嫌弃前排视线不好,就强占他人座位。还和对方发生冲突。导致300人被迫退票。有人报警,警察带走涉事母子。当事人说出事情真相后,网友:说他不孝吧,大年初一带母亲看电影。说他不孝吧,大年初一送母亲去局里。

大年初一,各大电影院人满为患。男子也带着母亲去看电影。

在人们闲暇时都抱着手机的今天,男子肯带母亲去电影院。也算得上是个孝顺儿子。

事发当日,母子二人随着熙攘的人流来到电影院,男子根据找到电影票找到自己的座位。

他们母子的座位是在前面第二排,男子觉得视线不好,就带着母亲往后找座位,他看到十三排有空座,就带着母亲心安理得坐下来等电影开映。

不一会,该座位的人来到后,看到有人占据了自己位置,他以为男子坐错了位置,就好好跟男子讲。

按理说,男子坐了他人位置,正主来后,应该好好跟人家道歉,说明情况。或许人家会答应跟他换座位。

可男子却没有好好跟对方沟通,反而蛮不讲理地说:“我做坐,你管我怎么着?”

男子强占他人座位,不但不知错,反而如此理直气壮。对方看他如此嚣张,自然也很生气。

于是,双方发生冲突。

结果是,所有人都没看成电影,最后都在看热闹。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结局又该如何?

1、男子强占他人座位,违背公序良俗。侵占到他人座位合法使用权。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管是看电影买票,还是高铁买票,飞机上买票,都是每个人花钱有自己的座位使用权。

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序良俗。

男子却强占他人座位,违背公序良俗。

2、男子强占他人座位,违反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事发当日,男子在电影院跟人家吵架,导致三百人都无法观影。

他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讲会受到拘留或罚款。

3、如果男人行为过激,或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凡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男子只是情节轻微,那么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故事的结局,有人报警,警察带走了男子母子。

电影院对300人退票。

此事引发热议,有人说:说男子不孝吧,他大年初一带母亲看电影。说他孝顺吧,他大年初一把母亲送进局子。

有人认为,这300张电影票的损失应该由男子一人承担。

影院是公共场所,大家都去看电影,每人按照自己的票去坐,如果男子真想让母亲观影感受更好一些,应该主动跟对方商量,并适当给予对方补偿,或许人家看他一片孝心,会答应换座。

可男子却强行占座,还跟对方发生冲突,导致三百人都没有看成电影,导致电影院因此损失三百张票。

一个人要懂得遵守公共秩序,要懂得遵守公序良俗。不管是一个家庭,还是在集体场所,任何人都要考虑到他人的感受,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思维做事。

信源:九派新闻2025年1月30号《安徽一母子看唐探霸座引争吵,影院:对方不听劝,打了工作人员几拳,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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