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火除烦说栀子之使用禁忌:
1、栀子苦寒伤胃,脾虚便溏者不宜用。(明)缪希雍《本草经疏》记载:“栀子禀至苦大寒之气,苦寒损胃而伤血,凡脾胃虚弱者忌之,血虚发热者忌之。性能泻有余之火,心肺无邪热者不宜用;小便不通,由于膀胱虚无气以化,而非热结小肠者不宜用;疮疡因气血虚,不能收敛,则为久冷败疮,非温暖补益之剂则不愈,此所谓既 溃之后,一毫寒药不可用是也。世人又以治诸血证,不知血得热则行,得寒则凝,瘀血凝结于中,则反致寒热,或发热劳嗽,饮食减少,为难疗之病,凡治吐血法, 当以顺气为先,盖血随气而行,气降则火降,火降则血自归经。不求其止而止矣。此治疗之要法,不可违也。”
2、母婴宜忌:孕妇应谨慎食用。栀子性寒,孕妇过量服用会对身体和胎儿不利,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婴幼儿应谨慎食用。栀子性寒,不建议婴幼儿食用。有需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食用,不可擅自用药。
4、温馨提示:栀子不适合长期并且大量服用。中医上认为栀子性寒味苦,服用后对于心经、三焦经以及肺经有不错的改善效果以及保健效果。但是这种性寒的中药材并不适合长期大量使用,否则会导致腹泻甚至痢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