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女子分红资格被取消,合理还是偏见?   1月21日,广东汕头金平区30岁

喻宁侃社会 2025-01-22 23:44:05

未婚生育女子分红资格被取消,合理还是偏见?   1月21日,广东汕头金平区30岁的徐女士向红星新闻爆料,自己竟因未婚生育,被所属的南墩经联社剥夺了成员资格与分红福利。这一消息犹如一颗石子投入舆论之湖,激起千层浪。   一直以来,南墩经联社依靠集体土地和厂房的流转出租增加收入,并依据村规向村民发放分红。徐女士原本也享受着这份福利,2024年每月能拿到400元,年终还有13400元的大额分红。到了2025年,月分红更是涨到800元。可谁能想到,仅仅因为2024年8月徐女士未婚生育这一情况,经联社在发放1月分红时,突然告知徐女士父亲,徐女士已被认定为“出嫁女”,经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了她的成员身份与福利。   经联社以未婚生育为由取消徐女士成员资格,这一做法是否合理?从法律层面看,未婚生育虽违反了相关生育政策,但这并不等同于她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将未婚生育与“出嫁女”概念挂钩,进而剥夺其分红福利,明显是对女性权益的侵害。   从社会观念角度而言,这种做法背后反映出部分陈旧观念的顽固。未婚生育在现代社会中虽是个人生活选择,但遭受如此严厉的“惩罚”,是对女性的不公,也反映出部分地区仍存在的歧视性观念。   此事不应被忽视,它关乎个体权益,也关乎社会公平与法治精神。期待南墩经联社能重新审视这一决议,也希望类似事件能为其他地区敲响警钟,莫让陈旧观念和不合理规定肆意践踏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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