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夫妻回老家开理发店,发现卫生局每年都要求交400元做空气检测。纳闷,“在外面开十几年店,从来没有过!”质疑卫生局乱收费,还表示:“都得交,不交卫生局的人就经常来催着办!”。
对此,当地卫健委回应,上门检测的是第三方机构的人,可做可不做!只是说到时候如果有检查,要求提供空气质量检查报告,没有这个报告,执法人员可能会做出相应的的处罚!
卫监所则回应,理发店属于公共场所,一定要经过卫生许可,必须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我们才能认可。否则,就属于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条件,我们会进行警告、对不改正的再处以罚款。(来源:法治进行时)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虽然看过当地卫健委、卫监所的回复,但是不少网友还是同涉事夫妻一样,质疑要求理发店进行空气检测的合理性。
那从法律上如何看待此事?要求理发店进行空气检测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理发店不做空气检测又将面临什么处罚?
1、要求理发店进行空气检测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第1款更是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2条还同时规定,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均属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所谓的公共场所。
换句话说,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理发店每年做一次空气检测,是有法可依的!并不是所谓的乱收费!
2、如果理发店不做空气检测又将面临什么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6条第1款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2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可见,做不做空气检测虽然是理发店的自由,但是如果不做,空气质量符合标准也就罢了,一旦不符合标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2024年10月,河北沧州一网友就曾爆料因其理发店空气检测报告过期,被罚款1000元。
3、最后,虽然对于执法部门而言,要求理发店做检测有法可依,但是做一次检测能否就说明理发店的空气一年内都没有问题?更何况顾客其实并不在意理发店的空气如何,更在意的是理发店工具、毛巾是否经过消毒。
理发店等公共场所经营者不要以为有了报告就万事大吉!
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查中也不要只认报告,应将公共卫生监督的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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